北京市中、高级畜牧师职称申报材料
北京市畜牧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系统填报信息要求
1.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等信息应与申报专业一致,且必须是参加工作以后取得的。
2.毕业院校、业绩成果等信息均须填写全称,与上传的证明材料表述一致。
3.“专业工作概述”:应阐述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主要内容。
4.“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中级职称的填报不少于3项,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的填报不少于5项,需明确表述本人在每个项目中发挥的作用、取得的业绩。
5.申报人上传申报系统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要经过申报人社保所在单位审核,确保真实准确;要按申报系统提示要求的大小、格式,上传至系统中对应位置,要清晰可辨认。
6.现职称证书为非北京地区评审取得的,申报人除上传现职称证书原件外,还要上传与该证书对应的职称评审存档材料(如《职称申报信息表》等)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存档部门印章。
7.发表论文没有期刊原件的,需上传检索证明原件兽易.通.搜集,整理。
(二)答辩代表作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1项用于答辩的最能体现本人能力水平的代表性业绩成果。代表作须为取得现职称后,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后做出的业绩成果。
2.代表作类型包括:在农业技术工作中获得的获奖成果、标准规范、论文著作、专利成果、项目立项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技术研究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农民培训教材教案等。代表作的专业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
3.申报人须为代表作的独立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其中代表作类型为专业论文的,应为申报人独立撰写,书写格式参照学术论文格式,对发表与否不做要求;其他类型代表作,需附代表作说明(包括代表作背景、难点与创新点、应用情况及申报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内容,应充分体现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或业绩成果),并加盖申报人社保所在单位的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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