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关于开展
2023年贵阳贵安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政府,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农业企业:
按照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贵阳贵安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筑职改字〔2023〕19号)、《关于开展2023年贵阳贵安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筑职改字〔2023〕20号)精神,2023年贵阳贵安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由贵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
农艺、畜牧、兽医三个专业。
二、评审方式
社会化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评审条件
1.贵阳贵安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67号)执行。
2.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有关申报条件
1.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申报人员还需登录“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进行身份注册,完成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后打印证书。
2.基层工作经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备相应基层工作经历。市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县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累计服务261天认定为一年,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并对申报人员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结果负责。
四、申报要求及流程
2023年,贵阳贵安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将统一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各单位经办人员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全省统一“个人申报资料上传时间”“个人点击申报时间”“各评审委员会材料收取截止时间”“评委会政策性审查工作完成截止时间”“评委会线上评审完成截止时间”,及时登录“系统”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职称申报个人账号,积极履行审核、公示程序,系统要求必须公示5个工作日方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五、申报评审时间
(一)个人申报资料上传时间:8月1日-8月28日8:00。申报人在此时间段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二)个人申报“提交”时间:8月28日8:00-8月31日17:00。申报人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三)用人单位公示及推荐上报时间:用人单位须于9月1日至9月7日期间完成公示,9月8日将公示材料上传“系统”,提交完成推荐上报,申报材料流转到下一节点。
(四)评委会线上材料收取截止时间:9月30日17:00。
(五)评委会政策性审查工作完成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在此期间,各单位经办人员要及时查看本单位申报人员是否提交补充材料,做到及时审核,按时间节点完成推荐上报。
(六)评委会线上评审完成截止时间:12月31日前。
六、收费标准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职称评审费为:初级80元,中级250元。
(二)收费方式。2023年职称评审费用具体缴费人员名单、时间请关注贵阳人才网,市职改办将另行通知。
七、相关网址
(一)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http://rcrs.gzsrs.cn:8888/
(二)贵阳人才网:http://www.gyrc.com.cn/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要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密信息均不能通过网络传输。用人单位要加大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力度,杜绝涉密信息上网情况发生。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兽.易通.搜集.整理。
(二)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的,取消三年内职称申报及岗位晋升资格。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在网上申报时,单位诚信承诺书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签章)加盖公章。要在一定范围内对申报人提供的学术成果、业绩材料进行公示。申报人要认真核对申报信息,相关信息一经提交将不能自行变更。申报人的学术成果提交前,要主动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等机构和平台自查刊登学术成果的出版物的真伪,以免将有学术预警风险的学术成果提交到系统中。
(三)各单位及申报人获得登录账号后要及时变更登录密码,如因未及时变更密码造成泄密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账号持有人或持有单位自负。严禁利用本单位账号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个人账号,一经查实,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四)各单位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材料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尤其是政策性初审后,要求申报人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完成补充材料上传并提交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也要及时审核申报人补充的材料,点击提交完成推荐上报。
(五)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由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在系统上生成“评审通过确认单”,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和电子职称证书纸质材料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六)贵阳贵安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环节将在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guiyang.gov.cn/)进行公告公示,请各申报人注意查看。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本网站发布的公告消息而影响职称评审的后果自负。评审工作中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任军雯;电话:87987132
张 萌;电话:87987062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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