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贵州畜牧师、兽医师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2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 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四)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 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
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2)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 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或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 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 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3)具有指导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业绩成果
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范、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等1项;或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范、 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等2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科研或示范推 广项目1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或参与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1项,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同行业专家鉴定或认可。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受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或主持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4.参与完成选种育种、品种改良、土肥开发、病虫害防治、 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区划、畜牧兽医类、水产养殖、渔业资源养 护与增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利用、
农业机械化等项目1项以上,通过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参与完成1项引进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新品种、新技术、 新产品、新资源、新材料、新设备,并指导应用;或从事技术推 广工作,使当地1项以上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普及率有较大提 高,效益显著,增产或增收5%以上,通过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 门验收或认可。兽易.通.搜集,整理
6.参加品种选育或引进优良品种,并通过省级品种审定委员 会审定的证书获得者,认定或登记的前5名完成人。
7.参与完成重大灾(疫)情防治工作,制定预防、控制、监 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取得较大成效;或为灾疫重建提供技术支持, 取得较大成效,得到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8.省农业丰收奖或市(厅)级科技奖、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 个人获得者。
在本条1、2、3款中,在市(州)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 排名前5的主要完成人即可;在县、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作为参与者(需提供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即
(三)学术成果
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2.在省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省级行业内部资 料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在科普读物、报刊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2篇。
3.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业著作或译著,本人完成0.5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技术推广培训教材、讲义、 技术手册、科普读物,省和市(州)、县(市、区)、乡镇部门
工作的人员分别完成1万、0.5万、0.3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4.撰写本专业技术报告、规划、技术方案2篇(在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撰写参与完成推广应用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总结等1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学术观点准 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由2名以上同行 专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署名推荐或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行
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推荐破格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 资格。破格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除须具备 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证书获得者);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 项(在县、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排名前5即可)。
2.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及以上1项(证书获得者); 或获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在省和市<州>单位 工作的排名前5,在县、乡镇单位工作的为证书获得者)。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 实现成果转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获省级知识产权局专利奖优秀奖1项证书获得者。
4.因专业技术工作或在“三农”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通报表扬);或获市(厅)级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获得者。
5.在大扶贫、大生态等战略行动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1年以上,作出积极贡献,获市(厅)级 表彰(通报表扬)。
点击查看: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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