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成都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副高级)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渠道
从事农业系列农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后,可按相关工作流程在我市申报2022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将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在蓉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或将市人才工作站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可选其中之一,不得多方报送)兽易.通.搜集,整理。
除已列入职称违规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外,其它申报单位中如个别申报人员有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可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并提交6个月及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可受理其职称申报。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报送。
(四)本人档案已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将市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五)工商注册地在成都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子公司(不含分公司,不含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人须最近6个月在成都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最近6个月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七)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如不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商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其主管部门再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统一报送,委托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八)在蓉高校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如需委托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代为评审的,须先商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单位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委托单位审查同意,按程序统一报送。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5年单位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需2年及以上单位考核合格)。申报评审的专业与申报人现所从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并至少满2年。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农业副高级职称;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农业副高级职称;中专毕业,在贫困县及乡镇从事农业工作,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7年,且累计工作满20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农业副高级职称。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以本人取得有效证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其它证明不予认可。
(五)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农村基层(我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城关镇除外的农村乡镇和涉农街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称。
(六)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市域内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员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6个月以上且缴纳至申报当月的前1月。
(七)如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破格评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经前置审核评审后申报。
1.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学历、资历要求,提前2—3年破格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和三等奖排名前3)。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兽易.通.搜集,整理。
(3)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川人社函〔2022〕184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在我市参加破格前置评审,不再委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
以上破格申报条件为基本性条款,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比照条款。获得各项奖励成果的认定标准为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标明作者及排名。
3.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前置审核评审流程。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先自行下载《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及《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登录成都市人社局公众信息网,选择在右上侧菜单栏“专题专栏” –“专技人才服务”–“职称评审”栏下载)。申报人须于2022年7月21日前将《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和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需2名具有两年以上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签字)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于2022年7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专技处。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家开展破格申报资格认定。经市人社局发文确认破格申报资格后,主管部门方可在申报信息系统点击“初审通过”按钮,申报人再提交材料。经现场审核等流程后参加后续正常评审。
三、能力、业绩要求
根据《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称评审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能够指导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在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2项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1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主要承担完成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受到广泛认可和肯定。
5.主要参与制(修)订本专业的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发布实施。
(五)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业绩,且由主管部门证明系本人主笔撰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条例、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调研报告、技术方案、技术分析报告、咨询报告、田间试验研究报告、行业技术培训教材等。
四、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的扫描件。
(一)本人申报。2022年8月2日10:00至8月23日15:00期间,申报人本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选择首页下侧菜单栏“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信息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职称申报信息,上传本人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清晰彩色照片(须提供证书的全部内页,证书为复印件或照片模糊的,网上初审不合格)。选择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果申报系统的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申报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农业系列专业选择范围:
1.农艺专业。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2.畜牧专业。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3.兽医专业。从事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按系统提示逐项完成相关栏目内容,请本人再次核对后网上提交。请申报人牢记并保管好注册手机号、注册信息和登录密码。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由申报人承担后续责任。
经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在相关页面下载导出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本人须在《评审表》的封面栏和个人承诺栏签字确认,再填报《评审表》中需个人填写的全部内容,如填报栏目无内容的需手写上“无”,手写内容均用黑色水笔填报。所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申报信息系统将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届时还未进行网上提交申请的人员将不能申报或补报,务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因错报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
属委托评审的,需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委托函提交到评委会办公室。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应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经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材料应具体、真实、有效、内容可佐证。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运用档案管理、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申报人员《评审表》上“单位诚信承诺”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材料均须加盖骑缝章)。2022年8月24日15:00前,由单位专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
(三)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网上初审、现场审核,重点审查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资格复核须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
对网上初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主管部门(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分别点击列表中的[初审通过]、[现场审核通过]按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在信息系统注明原因。经现场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纳职称评审费。
(四)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15:00(缴费基本流程见附件1)。特别提醒: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职称评审。各主管部门(单位)于2022年9月13日前将《成都市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从专技人才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整理汇总后提交到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通过后按照申报名册顺序报送申报材料。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工作。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经对申报资格再次进行核实后,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不含委托评审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复核后发文确认职称资格。
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打印,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评审表》首页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人应提供近两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通过天府市民云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社会保险缴纳未满2年的,请按实际情况提供(如2年内均无社会保险费记录,须提交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与工作业绩匹配情况作为职称评委会及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申报人取得的中级职称证书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彩色扫描件1份,各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持非成都市和四川省级部门发放的中级职称证书(通过各级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的证书除外)申报高级职称,还须提供其取得中级职称的《评审表》或任职文件彩色扫描件,以及与原申报职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当时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提出推荐意见的2名具有3年以上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1份;申报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应与申报人在专技人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五)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复印件(可只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六)申报人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各1份。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和核实。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能力业绩清单1份及佐证材料。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要求,提供本人能力业绩清单和佐证材料(能力业绩清单内容应包括: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三个方面,清单上需逐一注明本人符合的条款及内容,以近5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业绩成果佐证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对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需重点标识并与能力业绩清单对应,各涉及的证明单位应分别盖章,并提供相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
(八)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其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条件,每个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低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科目专业方向与申报职称资格的名称相同或相近)。2022年,通过初定方式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需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职称申报的条件。其它人员暂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九)申报人员应尽量提供现职以来取得的与现从事专业相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综合参考及加分项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十)在蓉外省国有企业的子公司人员申报,还需提供最近1年在蓉个税缴纳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所报送的材料须内附《成都市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其中,《评审表》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需单独装订成一册;其它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另行分册装订(能力业绩清单和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为一册,并在涉及申报人的页码处明确标注)。统一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等)。申报评审材料请申报人自行留底,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清退。
六、答辩要求
(一)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即面试答辩与书面评审相结合。2022年,须全员参加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集中面试答辩,答辩结果作为审议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答辩主要内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创新学习能力、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以及论文、著作等。
答辩前需查验申报人中级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预计12月左右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请申报人保持手机畅通)。
(二)参加现场答辩前,申报人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有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的(按答辩通知及手机短信等各渠道通知要求),方可参加现场答辩。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的,不另行安排答辩,本次职称评审不进入表决环节。
七、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320元。
八、相关事项
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成都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专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限制网上申报资格。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申报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选择右上侧菜单栏“专题专栏” –“专技人才服务” –“职称评审”或最下面一栏的“服务机构”,可点击各栏目右侧的“更多”,在栏目内查看通知文件及相关政策,及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九、监督投诉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人社职称〔2022〕78号)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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