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陇南师专: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09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起止时间及工作流程
2023年度全市所有评审类职称均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zcxt)申报、评审职称资格。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24时,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24时。审核评审工作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各县区人社局和市直各系列主管部门按照《2023年度陇南市高中级职称评审计划》,于8月25日前发文安排本县区、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工作,主要对申报材料要求、审核时间、评审时间、评审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评审工作结束后,各评委会所在工作机构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职改办)报送工作总结。
(二)申报渠道。2023年,我市除申报评审全省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须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szcxt.cn/zcxt)申报、评审职称资格,否则评审结果无效。省职改办将于8月25日统一对职称信息系统中所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的用户账号进行重置。重置后,系统管理员需尽快登录职称评审管理模块,在“用户管理”菜单下,重新分配用户角色,实名制创建至少包含系统管理员、审查经办和审查领导三个账号在内的用户角色,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
(三)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zcxt)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申报人填报过程中使用 “一键删除”操作的,须在9月30日24:00前重新申报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端口,不再重启。
(四)审核推荐。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申报,准确填报个人申报信息,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评审。
(五)答辩评审。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按程序组织符合评审条件人员答辩评审,于12月20日前组织召开职称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官方网站和线下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31日前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
二、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工作的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的,需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三)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四)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文化人才按规定进行申报。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已参加上半年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六)中央在陇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陇分支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确需在我市评审职称的,中央在陇单位经中央主管部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才经外省省级人社部门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见附件2),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业绩条件。2023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条件标准,按照最新修订的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执行,其他仍按原有条件标准执行。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员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破格晋升。破格申报全省有效职称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职称资格后,按照优先调整岗位结构比例聘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基层有效高级职称实行岗位总量控制,高级岗位数额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包括正常和破格晋升),专岗专用,单独管理。
(五)乡村倾斜政策。对乡村教师及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专业技术人员,从教、工作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以及从教、工作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
(六)继续教育。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七)论文查重。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发表论文.加.微med126v3。论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须降级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按照最新修订的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评审工作,确保年度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履行工作责任。适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各级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系列专业是否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必须明确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9月30日前,申报人可“一键删除”进行重新申报,9月30日24时系统将自行关闭,未提交单位审核和之后进行“一键删除”操作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
(三)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评委会要统筹谋划,严格对照省厅《通知》明确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宣传解读、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1.《2023年度陇南市高、中级职称评审计划》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
===
如果有朋友想要了解关于职称论文怎么发表?如何投稿?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为您解答。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