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 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渔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农人字〔2023〕4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农业系列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材料,不受理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二、上报材料需提供《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及职称评审表中填报信息的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待评审工作结束后将申报材料退回。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市属各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渔业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材料(不接受任何个人自报材料),并于10月8日前将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报送材料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六楼东区62号,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6-8091650
附件: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3.材料申报注意事项(补充)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5.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
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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