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荆荆恩”农高评办〔2023〕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宜荆荆恩”区域(含宜昌、荆州、荆门、恩施等四个市州,下同)农民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促进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同意组建“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鄂职改字〔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评审范围是在“宜荆荆恩”区域农村生产第一线,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高素质农业从业者。评审对象主要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民办农业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及纳入财政预算民办非企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专业类别及名称
根据农业发展实际和现有农民技术人员队伍的状况,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划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农业工程、农业经营管理六个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种植业:从事种植业生产、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和生态环保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
(二)畜牧业:从事畜牧养殖及畜禽疾病防治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
(三)水产业:从事水产品养殖及疾病防治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
(四)农业机械:从事农业机械化推广与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
(五)农业工程:从事农副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检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
(六)农业经营管理:从事农业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含农产品营销、家庭农场经营者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
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名称为农民高级农艺师(种植业、农业经营管理);农民高级畜牧师/兽医师(畜牧业)、农民高级工程师(水产业、农业机械、农业工程)。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在职称名称后标明具体专业类别。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新时代“三农”情怀,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高技能、善经营、会管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2.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4.中专或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三)掌握一定的现代化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并具备下列能力、业绩条件之一:
1.在种植、养殖、农机、农业工程、农业经营等方面有独到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方法,建立了有效运转3年以上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合作社或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对较大生产经营规模和较高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并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致富,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主营业务收入近3年年均增长10%以上。
2.了解农业农村科技发展动态,及时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创新解决当地生产及业务工作中的难题;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一定实践应用价值的论文。
3.从事相关农业农村专业技术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知识,独立设计生产和技术规范,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指导农民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
4.熟悉农业农村市场的流通环节,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变化,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农业经济实践经验;或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农业电商等专项经济活动能力,能独立处理经营活动中的业务难题,并取得显著成效。
5.在推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到市州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但有特殊专长,贡献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2项以上,可破格申报农民高级职称。
(一)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及其下属民办农业新型经营实体、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高级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农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被省级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优秀专家、创业明星、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等荣誉的人员。
(三)主持、管理省(部)级以上重大农业新技术推广、科技攻关项目或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施效果好,经鉴定或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承担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管理工作。
(四)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实用)专利1项以上;或选育农作物新品种并被审定(认定)1个以上;或主持编写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论.文;专利 Tel:181 5852 5008。
(五)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3000字以上)2篇以上,或编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80000字以上)1部以上。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
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由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向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并填写《“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详见附件1),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二)推荐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初审,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对通过人员盖章推荐,并报送至所在市(州)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职改办)。
(三)审核
市(州)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人员盖章确定,汇总填写《2023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详见附件3)。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2023年“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审查表》(详见附件4),并由所在市(州)人社局(职改办)进行破格审查。
六、材料受理
(一)受理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各地申报材料(含个人介绍PPT)依照程序审核完成后,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集中打包发送至“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受理地点:荆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荆州市庄王大道6号绿都铭创大楼9楼),联系人:毛波,联系电话:0716-8484799,手机号码:17707169286;代子雯,手机号码:15629850515,邮箱:569532753@qq.com。
(四)费用缴纳: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费按照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的400元/人标准收取。
七、评审方式
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水平能力测试+专家综合评审”方式进行。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现场面试答辩或实践操作等方式。
八、有关要求
(一)规范填报表格和资料。评审表要求本人用黑色中性笔手写,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每人提交评审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附件材料要求印制清晰,依照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二)严格诚信申报。参评农民技术人员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条件,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5)。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
(三)严格逐级审核。各级农业农村和人社部门要落实推荐和审核责任,对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审核把关,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定向申报、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原则,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依据。
附件:
1.“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提供评审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3. 2023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
4.2023年度“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审查表
5. 诚信承诺书
“宜荆荆恩”区域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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