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灵璧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转发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灵人社发〔2023〕2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灵璧县初级职称直接认定及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灵璧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县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遐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农人〔2020)141号) 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及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 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 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请先在帮助中心下载《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和《常见职称申报-操作指南》,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 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3.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 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农业系列专业类别见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4.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聘任文件(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审核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1)业绩条件、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员在现任岗位上取得的,重点是近1-3年来的情况,业绩材料的真实性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查验盖章;学术论文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论著的刊物,应包括刊物或著 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根据实际自行提供〕。技术报告、 工作总结、论文、著作材料均需上传word电子版以便查重。
(2)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
5,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 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免冠证件彩照2张,贴在评审表上。(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2份,一份随申报材料报送,一份单位留存。
3.单位公示证明2份,一份随申报材料报送,一份单位留存。
4.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祕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5.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28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县农业 农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57-6033815〕,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现职务聘任起算, 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计算到2023年10月28日止,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3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关于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 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 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三)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 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 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 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申报当年规定的学时必须完成。
(四)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 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巳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五)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 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附件1-4打包文件)
1.申报审核简易流程
2.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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