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依据
我市辖区内符合申报晋升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均可申报。评审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农人发〔2023〕12号)、市人社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3〕155号)等相关文件及《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74号)、《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甘人社通〔2021〕347号)等评审办法。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号由用人单位创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申报系统账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创建)。
三、申报起止时间
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个人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各县区及各单位推荐10月20日24时前完成,10月31日前完成中评会终审。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一)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推荐人选和相关材料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三)部门审核。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对信息系统申报材料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提交,书面推荐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逾期视为放弃。书面材料包括各县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直相关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指标、申报情况、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品德考核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推荐情况、审核意见、公示结果等),《2023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一式3份。各县区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人员需经县区人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推荐。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为止,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在该时限之后的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二)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今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三)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四)论文。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免费使用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在职称信息系统自动查重,不接收任何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查重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查重率超过25%,须降级使用。
(五)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
(六)研究生定职。进一步规范考核定职办法。农业系列按我省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和《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的研究生,在市直单位工作满3年,在县区级及以下单位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七)资料上传。申报人员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由本人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诚信申报。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承诺制度,要求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承诺,并填报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二)明确各级审核权限。申报人员按照评价条件标准做到所有业绩材料应报尽报,各级审核中不再进行业绩材料补充。用人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和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县区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市农业农村局对业绩进行复核审定后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履职尽责严格把关。县区职改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按照职称改革相关要求,确保职称申报信息公布、条件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举报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职称评审“黑名单”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及时向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做好推荐、公示、申报、审核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常玲彬 王萍
联系电话:8212301 电子邮箱:tsnyncjrsk@163.comn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2.2023年度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
附件3.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系统填报指南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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