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人发〔2023〕538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初审的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具体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9日。
三、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采取网上答辩的方式组织进行。
四、相关要求
1.答辩组织。为保证网上答辩活动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和参评人要高度重视。 一是各市局(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参评人员按时参加答辩相关的各项活动,确保全员覆盖,不 落一人,并保持沟通畅通。二是各市局(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市或本单位的网上答辩相关联络组织工作。三是全省将统一建立一个微信工作群,答辩活动相关信息统一在群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答辩人员于11月24日12时前全部自行扫码入群,各市局(各单位)联络员也要入群,负责本市或本单位人员的组织和清点等工作。群名称为“2023年辽宁省农业系列职称答辩群”,群内个人名称统一为: ××市××县(市、区)×××,例:丹东宽甸张三/省直李四。(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2)
2.答辩准备。一是参加答辩人员自行准备具有网络视频 和语音功能(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自行下载“小鱼易连” 软件,并保证网络畅通,全省将组织答辩人员进行网络测试 和使用流程辅导,请相关人员及时做好准备。(具体操作方 式见附件3) 二是请参加答辩人员准备好本人身份证,答辩时要核对人员信息。三是请答辩人员自行准备独立房间用于个人应考答辩。
3.纪律要求。一是请参与答辩人员准时候考,按要求参 加答辩,无故缺席或未按时参加的不再进行补考。二是参加答辩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冒名顶替、旁人提醒等违反考核纪律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三是不得将微信群二维码外传,或邀请无关人员入群,不得发布与答辩活动无关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崔跃峰 电话:15998803197
附件:
辽宁省高级农业技术职务
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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