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我省官方兽医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强化我省官方兽医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贵阳举办2012年全省官方兽医培训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兽医法律法规,官方兽医制度,动物检疫规程,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分析及办案技巧等。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业务骨干1人;14个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站长。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12-15日(12日报到,13日上午全
体参会,下午各市、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离会,其余人员继续参加培训,15日全体离会)。
地点:贵州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
联系电话:0851-3631574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由省所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将辖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将前反馈到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请勿超员。
联系人:崔亚兰杨扬
电话:0851-5287855、4843997、4843771(传真)
电子邮箱:gzdwwsjd@163.com
附件:1、参会人员回执
2、会议酒店路线示意图
2012年12月5日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