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学校师资力量,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非实名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10月,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单位、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服从党的领导,热爱教师事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热爱“三农”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 数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专业 | 其它 条件 |
幼教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本科 学士 | 35周岁以下 | 学前教育 | |
管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经济学、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 | 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文员 | 管理 | 1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汉语言文学 | 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校医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 | 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 | 有执业资格证 |
机电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2 | 大专 | 35周岁以下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农村电气技术 | 有电工证,在水电一线工作 |
农业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 | 35周岁以下 |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农业技术与管理 现代农艺技术 植物保护 | 学校农场一线工作 |
合计 | 8 |
注: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非实名制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制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发送到人事科电子邮箱),到广西钦州农业学校人事科(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88号)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须带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有职称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网站:http://www.gxqznx.com
电子邮箱:qnrsk1006@163.com
联系电话:0777-2396089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马老师。
招聘工作结束前,所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招聘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
4.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1.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时面试才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自治区农业厅核准,才能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 1的比例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八、体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前者体检不合格,则按报考岗位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农业厅审核批准后,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项目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总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按现行制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附件: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名称 | 操作 |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 下载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