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和《2016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79号)规定,我委依照相关程序,对2016年度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核,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6日-22日。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17年4月1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联 系 人:王立,联系电话:0551-62930640。
附件: 安徽省2016年度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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