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
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依据
严格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24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农人发〔2022〕10号)要求,以及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74号)、《甘肃省基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73号)规定,严格、细致地做好审核推荐和业绩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申报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等均须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也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单位账号创建等,按照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执行。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
三、时间步骤
2022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单位审核推荐在10月15日前完成,县区审核推荐在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于12月10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各县区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于2022年8月30日前下发本系列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对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推荐上报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事项作出具体安排。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中级职称同步进行,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时限内完成个人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推荐人选和相关材料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申报时,优先推荐参与千名农业科技人员下基层活动抓点示范人员。
(四)部门审核。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事业单位对信息系统申报材料审核后,于10月30日前提交,书面推荐材料于11月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书面推荐材料包括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事业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核定的岗位指标、申报情况、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品德考核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推荐情况、审核意见、公示结果等),《2022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2)。各县区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称人员需经县区人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推荐,单独推荐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系统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1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PDF、JPG或JPE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1.诚信承诺材料。根据甘肃省职称评定的有关要求,申报人及其单位审核人均要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1),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2.品德考核和廉洁意见材料。品德考核和廉洁意见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特别要加强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测评、民意调查须经本单位大多数职工同意推荐。相关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3.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上传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审查”栏目。
4.学历(学位)材料。申报人有多个学历(学位)的,须全部上传相应材料。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2年12月底前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等其他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2008年及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
5.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聘任文件、事业单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花名册和工资档案表,正常晋升人员须上传空岗位证明材料;申报高级农经师职称的,须提供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上传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目。
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和资格文件。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
7.继续教育材料。须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材料,其中2022年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8.帮扶基层经历材料。申报全省有效高级职称人才的帮扶基层经历由现用人单位审核佐证材料和出具意见,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相关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9.论文论著和智库成果材料。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智库成果要上传本人成果、领导批示或采用情况材料。
10.课题(项目)材料。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页、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
11.奖励和荣誉材料。奖励认定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
12.专利材料。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品种登记等材料上传到“专利审查”栏目,并按要求提供转化证明材料。
13.其他业绩材料。对照条件标准需上传的其他业绩(技术标准、项目成果报告等)佐证材料,逐条排序上传。
14.专家推荐证明材料。破格申报评审全省有效高级职称需由2名以上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并填写《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破格申报评审专家推荐表》,经推荐专家签名后,扫描原件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15.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申报材料和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二)注意事项
1.评审类型和专业名称要填写正确。正常评审和破格评审要标注清楚;基层有效的评委会考核认定申报方式必须选择评审正常,在进入申报页面的基本信息里面再进行二次选择。申报基层有效正高级职称时,农艺、畜牧、兽医、农经专业均填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2.相关证明材料填报项只保留“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其他”四个选项。相关证明材料栏里面的“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不再填写,由相关部门统一提取数据。继续教育为必填项,2022年度继续教育信息须点击“提取继续教育信息”按钮提取,其他年度继续教育信息填报方法不变。
3.上传的所有印证材料非原件扫描件需单位加盖公章。所有业绩成果每一项均可下拉选择项新增业绩符合标准情况为“符合标准业绩最优、其他备选业绩”,选择符合标准业绩最优视为符合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需在备注栏写清符合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业绩,无备注视为无效业绩,选择其他备选业绩的无需备注。
4.申报人员要对照条件标准认真、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只填写符合条件业绩),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
5.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对申报人员的政策答复和解释工作,对政策不清或无法解答的统一反馈上级有关部门。
五、答辩准备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答辩。每名答辩人员提交5份答辩材料,封面注明“×××同志答辩材料”。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要素把握
(一)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为止。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二)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三)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四)论文查重。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不接收任何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论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五)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才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六)鼓励贯通发展。《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称。
(七)账号安全。省职改办统一对职称信息系统中所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用户账号进行重置。重置后,系统管理员需尽快登录职称评审管理模块,在“用户管理”菜单下,重新分配用户角色,实名制创建至少包含系统管理员、审查经办和审查领导三个账号在内的用户角色,否则无法完成全流程系统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单位版、职改办版)》)。
七、有关要求
各县区、局属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传达,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公示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一)申报人要全面知悉情况。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用人单位要履职尽责。用人单位要结合事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科学制定年度申报推荐方案,合理规划年度推荐申报职称人数,特别要注重向“三长两突出”人员倾斜。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职称政策解读和科研诚信教育,加强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衔接。要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著作审核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从2020年起,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未按规定将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评审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审核部门要从严从实。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各级审核单位要完整审核所有材料,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9月30日后,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不予通过、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不符合评审条件标准人员,要坚决退回,并做好政策解释说服工作。对于审核把关不严、矛盾上交的,依规严肃追责。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区、各单位要本着对全市农业人才评价工作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安排2名以上有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今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政策、评审结果反映问题处理、专家举荐等具体工作要求按照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执行。
联 系 人:贾金花 韩薛军
联系电话:0939-8263083(兼传真)
通讯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文广大厦二楼204室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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