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市2022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和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海人才局通〔2022〕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并申报农业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并申报农业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
(三)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其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职称申报;
(四)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五)在我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和条件
(一)评审专业
农业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专业设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农业工程、畜牧、兽医、水产9个专业。
(二)评审条件
1.申报资格条件。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要求执行(附件4)。
申报人员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2.外语、计算机条件。根据琼人社发〔2017〕38号文件,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3.学术成果条件。根据海人才局通〔2022〕6号文件,本次评审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可提供任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论文、论著可以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也可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推广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学术水平由评审委员会专家鉴定。
4.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2020-2022年三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其中一年须有结业证书(含网络培训结业),并且年度培训学时不少于90学时(含网络学习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公示结果由本单位盖章确认。 申报人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本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单位上在空白处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未经公示的材料和未经单位证明属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个人综述材料由申报人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后盖章生效。个人综述材料内容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学历、资历、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身体状况、思想表现等七个方面。
(四)凡能提供以下学籍学历认证信息的,申报材料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经注册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
2.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后,经注册后,提供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3.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可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网(http://jxzs.mohrss.gov.cn)查询,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
未能提供以上相关信息的,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用档案袋装袋,填写《海口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3),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四、其他事项
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本通知时间限制,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到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五、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报材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核准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号南楼4楼4042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杨,陈香;联系电话:68723611。
附件:(附件打包下载地址)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
3.海口市2022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