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2022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申请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在校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四、资格证书颁发、领取与补发
1.证书颁发。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名单将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http://www.ahny.gov.cn/)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请各市考点办公室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农业农村厅窗口领取本辖区资格证书。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后持本人社保卡(一卡通)或居民身份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在校生可于2023年8月31日后持本人社保卡(一卡通)或居民身份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3.证书补发。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在“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并与当年新发证书一并发放。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6日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