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始建于1954年,隶属河北省农业厅,是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校。主要职责是中等职业教育、技术开发和技术培训。设有机械与电气工程、汽车与现代农业装备、信息与管理工程3个系和基础部,近20个专业,目前注册在校生5000多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2016年拟招聘教师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6月20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6月28日的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办公室(保定市五四东路975号),联系电话:0312-5078989。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2016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审查结束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由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当场告知考生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的内容为招聘教师岗位相应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公布,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最多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天后,登录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由现场面试、试讲和实践操作三部分组成。
(1)现场面试。现场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仪表举止等。自我介绍限时4分钟,现场答辩6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试讲。面试人员自定与招聘专业相关试讲内容,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实践操作。学校根据报考岗位确定实践操作内容,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5%+实践操作成绩×35%。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公布。
(四)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招聘方案确定的比例,进行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核。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农业厅信息网站(nync.hebei.gov.cn)和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www.hekg.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农业信息网(nync.hebei.gov.cn)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www.hekg.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84394(省农业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它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程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