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负责对卫生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实行托管;负责卫生人才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以及考务等工作。开展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工作;负责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中心2022年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的京籍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热爱事业,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未及时取得按特殊情况处理。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本市常住户口或北京市生源,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及社保缴费清晰齐备;
4、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岗位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文字功底扎实;
6、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四、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简历按要求发送到电子邮箱。
1、电子邮箱:wsrc_bangongshi@wjw.beijing.gov.cn
邮件、简历命名格式: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学历学位
2、联系方式:010-83366903
联系人:谢老师、孔老师
3、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10日
五、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7月15日9:30-12: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层大厅
参加现场审核人员应保证自身情况符合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审核(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核,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应聘人员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纸质版)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结果公布:笔试3-5个工作日后,我中心将通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参加笔试人员也可登录我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成绩。
七、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者,中心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九、需说明事项
自现场资格审核至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情况,由应聘人员自负。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应聘人员申请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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