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正式进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学校8个学科跻身2020年QS世界大学排行榜前500,位列QS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内地第32,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6个学科进入ESI前1%。
学校目前开设本科专业72个,研究生专业覆盖34个学科、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8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3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200余人。现有中国两院院士10人,社科院学部委员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30余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卓越人才20余人。学校共有在校生25000余人。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公开招聘学校计划招聘辅导员岗位12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个,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5.具有硕士学位的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非京籍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京籍(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与非京籍一致,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6.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须在2023年9月15日前准备齐全并完成提交就业材料,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提交落户材料(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
7.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须在2023年9月15日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8.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5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9.除上述6-8条以外的应聘人员须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式
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接受报名,应聘者登录北京工业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bjut.edu.cn),点击“公开招聘”链接,仔细阅读应聘须知,查看详细岗位信息、填报简历并申报岗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个性化简历模板不限定。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申报,北京工业大学招聘网是唯一申报渠道。
四、招聘安排
1.资审与初选。
2023年2月底前,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岗位要求, 采用函评或笔试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初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依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2.复选。
2023年3月中旬,集中组织开展复选工作。进行综合面试、公文写作、英语能力评价等考察,心理素质测试及背景调查与政审。复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依综合成绩(由初选成绩×0.1+复选成绩×0.9构成)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察环节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3.实践考察。
2023年3月底,组织开展实践考察,根据人员实践表现、个人能力、工作情况等综合给定实践考察意见,实践考察意见为通过的确定进入学校评议环节人选。
4.学校评议
2023年3月底左右,组织开展学校评议,包括核准、复审、评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学习教育背景、学科专业契合度、工作实践经历、国际化视野、奖励与成果等情况,学校评议意见为通过的确定进入推荐拟聘环节人选,依实践考察、学校评议情况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推荐拟聘排序。
5.确定拟聘。
2023年4月初,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并通知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
五、特别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违反公开招聘政策拟聘的人员,学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咨询各设岗二级机构联系人;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公开招聘申报系统问题咨询人事处。推荐通过邮件方式咨询。
七、声明
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官方发布途径为:学校官方网站(www.bjut.edu.cn)、招聘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及部分国内一流高校就业服务系统等。
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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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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