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天全县2023年度农技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10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县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关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我县注册单位。
二、申报评审专业
农艺师: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水产等)。
畜牧师:畜牧。
兽医师:兽医。
工程师:林业和草原工程(含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 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林草地理信息应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林业技术 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
申报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艺、畜牧、兽医专业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 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 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 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本专业相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2.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 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 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 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本专业相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林业和草原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
申报人员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四川 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 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林规发〔2020)34号〕文件执行。工作业绩须经单位、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以来,完成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其中每年度完成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2.经组织选派参加援藏援彝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选派区域和工作时间,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 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4.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 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不得申报。
四、双定向职称申报
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职称申报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双定向”工作的通知》(雅农发〔2023)94号)执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向所在单位提供本人纸质申报材料。
(二)审核流程
初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中级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办公室审核。
(三)时间安排
本人申报:10月18日至10月23日。申报人员提交本人纸质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逾期将不能再进行申报。
单位推荐:10月23日至10月27日。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将拟推荐人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提交至申报专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逾期将不能再进行推荐。
部门初审:10月27日至11月1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10月27日至11月1日。由县人社部门指定经办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须提交《2023年度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电子档、纸质件各1份,申报材料审核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栋2楼5A207室。未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参与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交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供复核,同时交评审、答辩费。
(四)评审结果公示
经答辩,评审拟通过人员在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审查程序。
六、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初聘职称除外)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
(二)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申报人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就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必要阐述。
七、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申报人员在资格复审时交评审费和答辩费。
八、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材料种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含职称申报 诚信承诺书),表格内容需电脑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 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申报定向职称人员在“拟评审任职资格”后备注“(定向)”。
2.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 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 或“学位网”进行查验,并提供证明);(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上述材料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从个人人事档案复印则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1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500字以内)1份。综合推荐材料由 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等, 不得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水平,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1份。内容包 括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6.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一套:申报人员需提供申报前规定 任职年限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由申报人 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一套: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条例》要求,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8.反应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 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合作课题或项目的,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复印件均需须所在单位审查后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9.如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提交《雅安市破格申报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1份,须本人填写,报推荐 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符 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加盖公章。提前申报或破格申报人员, 须提供符合提前申报或破格申报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二)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单独装订,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评审表》第2页和第3页之间,将材 料种类第2项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9页和第10页之间。
2.其他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材料种类顺序装订成1册,并由所 在单位整本加盖骑缝公章(若材料种类第8项业绩证明材料页数较多,可单独装订成1册)。
3.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项材料名称及份数。申报普通或定向职称需要在封面注明。
九、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总分为100分,包括申报材料评审得分(占40分)和现场答辩评审得分(占60分)。
(一)申报材料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主要评审申报材料的完整度、准确度及申报人员的专业学识 水平和业绩成果水平,扣分项包括:材料装订混乱、专业术语使 用有误、论文质量低、论文真实性低、申报信息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等。
(二)现场答辩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主要评审申报人对本专业和行业动态掌握情况、专业知识掌 握情况、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语言表 达能力等,扣分项:不熟悉本专业和行业动态情况,专业功底欠 缺、专业知识薄弱、知识面狭窄,无法指导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答题语言含糊不清、逻辑混乱、抓不住重点等。
十、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 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 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 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
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
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 要件的审查,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查日期。
十一、咨询电话
天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835-7227143
附件:1.申报诚信承诺书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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