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全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拟定于9、10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2023年9月(初中级)、2023年10月(高级含定向)。
二:范围对象:全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业事业基础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职称人员(含变更系列和破格晋升)一律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3)》,统一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不得复印、不得粘贴,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18页);申报定向职称的请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定向)》(16页,请在首页“申报职称”一栏明确申报层级(州级、县级、乡镇级)。每份评审表都必须粘贴近半年内标准相片。填写评审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每张表格的填写内容要与标题及要求相一致。
(二)附件材料一套:要求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毕业学历及全部函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考核证书(履职期间所有聘任考核情况,需有2023年度聘任情况),各种培训、进修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未装订者不予受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包括签名日期)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必须是红章)。各用人单位出具职称申报公示及公示结果的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时间不能作履职起算时间,履职时间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约之日起算。
(三)申报高职、中职、初职的人员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所需具备的条件请自行查看《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申报定向评审的人员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所需具备的条件请查看《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技术高级职称定向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迪人社发〔2019〕76号)。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定向评审的各单位必须出具空岗证明,严格在核定数额内开展推荐申报,严禁超岗位数额评聘,取得职称后即聘用到相应岗位(乡镇不受限);未出具空岗证明不予受理。
(五)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一是在专业技术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二是用人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谁推荐谁负责)
(六)2023年职称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职改办要认真填写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请注意区分定向、非定向),上报材料时将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电子表格和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大于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姓名”。
注:各县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推荐,严格把关,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不按要求装订的一律退回各县市并不予修改。
联系人及电话:和勇0887-8223917 572628038@qq.com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5日 如果有朋友想要了解关于职称论文怎么发表?如何投稿?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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