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市教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京西藏中学成立于1987年,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1号,是北京市响应党中央“内地办学、智力援藏”号召成立的重点教育援藏单位,直属于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学生全部来自西藏自治区的全日制寄宿制民族高中。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英语教师2人(教师岗位)
2.生物教师1人(教师岗位)
3.校医2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二)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北京西藏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非北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任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5月14日17:00
2.提交资料
请将以下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直接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renshi_bz@163.com。
(1)应届毕业生按以下顺序准备电子版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中:
①《北京西藏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以“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②填写完整并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全科成绩单;
④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所有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学士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注: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对于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对于境外院校在读生,应提交能证明其在读身份和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⑥身份证正反面;
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社会人员按以下顺序准备电子版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中:
①《北京西藏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以“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②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3.其他说明
(1)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请勿发送压缩包及无关材料。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开招聘所有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我校集中受理应聘者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在5月16日17:00前通过邮件发送给应聘人员。
(三)确认笔试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5月18日17:00前通过邮件回复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放弃应聘。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从事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学校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试讲两部分。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校医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无合格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将在学校公众号发布。
(七)考察、体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组织考察、体检后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拟聘用人选因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有关信息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应届毕业生报到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
(五)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七)报名咨询电话:010-84624604 范老师 曹老师
北京西藏中学
2023年5月4日
附件: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