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农字〔2019〕55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职业农民职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18〕40号)和《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日人社函〔2019〕90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评审专业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评审对象主要是我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
二、申报标准条件
1、申报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农业,献身农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2、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物蔬菜类。粮食、花生等作物面积100亩以上;蔬菜、瓜果露天面积30亩以上或设施面积10亩以上;食用菌、药材等固定面积20亩以上。
(2)经济林果类。果茶等经济林基地面积10亩以上;林业苗圃面积100亩以上;保护地栽培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须饲养档案、免疫档案齐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肉鸡或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以上;蛋鸡或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量10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500只以上;兔存栏量3000只以上。
(4)水产养殖类。淡水池塘养殖面积50亩以上,海水池塘养殖面积3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水库养殖面积500亩以上。
(5)农产品加工类。创办或参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能带领一定数量的农户进入产业链条增产增收。
(6)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为生产主体提供生产、销售等服务。
3、申报职业农民初级职称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2)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3)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4、申报职业农民中级职称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职业农民初级职称3年及以上;
(2)注重农业知识更新,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3)能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或参与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技术难题。
符合条件的已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参加职业农民职称评定。
符合条件的农业类技能人员可直接申报职业农民职称,其中取得技师以上资格的可直接申报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对确有特殊专长,示范带动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获得县级以上“乡村之星”、“创业之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受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直接申报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1)(A3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供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表彰奖励证书等)。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可同时申报初级职称。
2、推荐。由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推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和县(区)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提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工作,分别成立相应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道德品行、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3、评审。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对各县区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通过人选。
4、公示。对经评审通过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5、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和解答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积极申报。
3、确保推荐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将推荐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突出业绩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品德表现、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推荐的人选要具有专业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4、严肃工作纪律。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严肃问责。对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区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做好本辖区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工作,填报《2019 年度职业农民职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连同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所有申报材料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统一呈报,不接受个人报送申报材料。材料报送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1025室,联系电话:8816206。
附件:1、2019年度职业农民职称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9年度职业农民职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 |
区县 数量 | 中级、初级职称 | 备 注 |
东港区 | 50 | 中级职称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30% |
岚山区 | 40 | |
莒 县 | 80 | |
五莲县 | 40 | |
山海天 | 10 | |
合计 | 220 |
附件2 |
2019年度职业农民职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呈报部门(盖章): 汇表人:
序号 | 工作单位全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 | 学历 | 现从事具体专业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成果及受奖 (限3项) | 拟晋升职务 | 本人手机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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