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23日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止10月30日,我单位没有收到关于对《营口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
联系人:卜晓鸣
联系邮箱:ykrssck@163.com
联系电话:0417-2980126
营口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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