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
更新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236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2023〕41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为期5天的知识更新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培训三亚市农技人员70人,培训时间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
(二)培训内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党史学习教育、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技术、农业绿色发展、农技推广信息化、现代农业大数据管理、粮食安全、热带农业新技术推广、相关专业普法、疫病防控、豇豆绿色生产相关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课程要结合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进行设置,原则上按照种植、畜牧、水产等专业分班培训。
(三)完成时间:2023年10月30日前
(四)培训费用标准:2250元/人(450元/人/天*5天),按实际参训人数和培训标准实报实销。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相关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多年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职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队伍;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十)愿意在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培训实施方案、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社保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师资<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推广站。
四、申报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评审。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
联系人:陈志科
联系电话:0898-88272312,18789781063
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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