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和渔业(主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凡是我市农(渔)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渔)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评定。
二、申报专业及等级名称
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专业划分为:种植业、养殖业、社会服务三个类别,具体为:
(一)种植业类:包括作物、林果、蔬菜、茶叶、中草药、食用菌、种苗繁育等专业。
(二)养殖业类:包括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专业。
(三)社会服务类: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经理人、农业机械化服务、植物保护、农业生产托管、农村合作组织、农村社会事务等专业。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和农民正高级农艺师。
三、申报推荐要求
2024年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农法字〔2023〕37号)执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烟台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1),并提供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打印要整洁,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二)推荐评定
1.初级职称。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由各区市人力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海洋渔业部门负责,组建初级评审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推荐、申报、评审等工作。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海洋渔业局备案。各区市推荐数量可结合当地职业农民结构和分布情况自行确定。
2.中、副高级职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新型职业农民中、副高级职称继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海洋渔业局负责,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村居社区、乡镇党委、政府推荐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市农业农村局或海洋渔业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集中呈报。
新型职业农民中级原则上按照下达的数量进行推荐(附件2),渔业视情况进行推荐;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每区市推荐数量一般不超过3名。
3.正高级职称。新型职业农民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相关通知要求另行安排。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烟台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表》,纸质版原件3份,报送纸质版表格须进行双面打印,并报送电子版表格;农业材料由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提报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材料由各区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汇总提报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原件1份,一并报送电子版,农业材料由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提报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材料由各区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汇总提报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3.区市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要对申报人员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经营许可证、土地承包协议和参加农(渔)业知识学习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取得的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认真审核,佐证材料报送电子版即可。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机制。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和解答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有关政策,切实提高参评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确保推荐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对论文等不做限制要求,侧重考察新型职业农民的技术水平、社会贡献、生产效益和示范带动能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情况出现。
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不接受个人自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不收取参评人员任何费用。
农业材料报送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58号6楼
市农研中心 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杨东 6209537
电子邮箱:ytsngx@yt.shandong.cn
渔业材料报送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大楼11层1101B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石晓蕾 6920017
电子邮箱:hyjzgk@yt.shandong.cn
附件:
1.烟台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表
2.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推荐数量分配表
3.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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