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专业(以发布评审活动中规定的评审专业为准)。已纳入国家统一考试的职业资格专业不再进行评审。我市无法组织评审的专业将进行委托评审,由行业主管进行对接,申请人按照委托评审的程序操作。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峨眉山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不得超岗位申报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参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的要求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同一年度申报评审或初定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与其相符的最低资历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
四、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其余要求详见峨眉山市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与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对应申报的填报要求。
六、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选择“峨眉山市农业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职称申请。申报人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完整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发表论文.加.微med126v3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情况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审核通过后报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委托评审。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机构,申报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委托评审的程序操作。
(六)评审。评审程序包括:答辩、专家组评议等。
(七)公示。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评审拟通过人员情况复核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印发职称任职资格文件。
七、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起始时间:2024年9月5日;个人网上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5日;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纸质材料报送现场审核时间: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18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办公室,论文、著作、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等原件一并进行审核。逾期概不受理。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纳入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线索材料也将实时移交市纪检监察等部门。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者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予以退回,其余非原件材料统一销毁。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一并缴纳。
(五)相关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均截至2024年9月30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六)如参评人在评审结果文件制发前,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待相关处理结果出来后,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其申报、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5528056。
附:
1.峨眉山市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峨眉山市农业技术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一、材料种类及填报要求
(一)《峨眉山市职称申报材料确认表》工作单位、主管单位资料审核人员签名并填写时间,盖行政章。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按手印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单位人事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主管单位负责人、资料审核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三)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网”,网址为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正常申报:①员级申报助理级。员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和评审表/呈报表(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②助理级申报中级。助理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和评审表/呈报表(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若有多个初级职称,均需提供
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申报评审农业技术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原中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和评审表/呈报表(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
(四)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按照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要求执行,由各单位如实提供佐证材料,并提出明确意见。
(五)党风廉政意见。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单位出具申报人的党风廉政意见。企业人员由企业出具。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通过登录“天府通办”APP,自行查询下载打印。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七)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明确说明是否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治安处罚,且是否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是否有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八)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查重率低于30%(不含30%)视为有效,反之则为无效;
(九)专业技术成果。
按照各专业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对应的专业技术成果。
代表作
非公开发表,提供相应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30%(不含30%)视为有效,反之则为无效。
具体成果参照业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准备。
(十)业绩证明材料。
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按照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提供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写明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并加盖公章,同时由两名及以上直接证明人签署姓名和电话。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业绩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审核人姓名和电话,加盖公章。
具体业绩条件参照业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准备。
(十一)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继续教育。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继续教育成绩单。每年90学时,公需科目至少30学时,专业科目至少6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十四)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五)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十六)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任职年限跨越多个单位的,需分别提供,并盖章。
(十七)社保证明材料。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若涉及到劳务派遣,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若任职年限跨越多个单位的,需分别提供劳动合同。均加盖公章。
(十八)《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由主管部门(单位)上报,加盖公章。
材料中“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要求,参照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的学历资历准备。
除上述《峨眉山市职称申报材料确认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外,其余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行政公章)后上传。多页资料申报单位需加盖骑缝章。
2.****(单位正式全称)关于××等××名同志申报******职称评审党风廉政意见的函(模板)
****(单位正式全称)
关于××等××名同志申报******职称评审党风廉政意见的函(模板)
峨眉山市*******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单位(请填写单位正式名称)推荐××、××、××、××等××名同志申报××××××职称评审的党风廉政等情况说明如下。
××,性别:男,身份证号码:5111111111,峨眉山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性别:女,身份证号码:5111111111,峨眉山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经核实,以上申报人员中:
一、未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正在影响(处罚)期的人员。
二、无已立案尚未结案人员。
负责人:(签字)
单位
2024年××月××日
3.****(单位正式全称)关于推荐****同志参加****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意见
****(单位正式全称)
关于推荐****同志参加****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意见(模板)
峨眉山市****职务评审委员会: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该于****年*月取得*任职资格,并于***年***月聘用。该同志在单位工作以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该同志无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问题。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对应任职年限的考核结论等内容)
该同志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经****同志审核,均真实有效。经审核,该同志未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治安处罚,且未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规定的不能申报的情况(仅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才涉及),无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况。
同意推荐***同志参加***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4.峨眉山市职称申报材料确认表
序号 | 确认内容 | 是 | 否 |
1 | 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 ||
2 | 申报人身份是否为在职在岗的职业技术人员 | ||
3 | 申报人申报专业、申报流程、党风廉政意见、单位公示、个人承诺是否完整规范 | ||
4 | 申报人申报专业是否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职能一致,且与工作单位职能一致 | ||
5 | 申报人现有专业技术职称是否真实、有效 | ||
6 | 申报人现有专业技术职称是否聘用,聘用年限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 ||
7 | 申报人学历学位以及所学专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 ||
8 | 是否出具学历认证报告,且核验 | ||
9 | 聘任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年限是否满足最低资历年限要求 | ||
10 | 每年继续教育学时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 ||
11 | 聘任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年限是否满足最低资历要求 | ||
12 | 每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 ||
13 | 提供的业绩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 ||
14 | 提供的业绩资料是否达到评审条件的要求 | ||
15 | 公开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的载体(期刊、书籍、报纸等)是否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确认真实有效 | ||
16 | 公开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是否通过出版发行单位确认真实有效 | ||
17 | 专利是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真实有效 | ||
18 | 非公开发表的论文、工作总结等是否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重,且查重率必须低于30%(不含30%) | ||
19 | 学术著作、论文是否达到评审条件的要求 | ||
20 | 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是否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推荐 | ||
21 | 申报人是否存在评审条件中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是否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不能申报职称的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 ||
22 | 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是否真实有效 | ||
23 | 系统中提供业绩材料与填写是否一致 | ||
24 | 申报人近年来是否申报过本系列(专业)的职称 | ||
25 | 如前期申报且未通过,此次申报是否有新的业绩材料 | ||
26 | 如前期申报且未通过,是否是存在业绩造假等需要延期情形 | ||
27 | 是否对前期已申报,且未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重新进行二次核对 | ||
申报人工作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盖章) | |||
申报人工作单位审核人:(签字) 主管单位审核人:(签字) |
5.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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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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