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农职改〔2024〕7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在我省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材料时间
省直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21日;各设区市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5年3月21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计算年限为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至2024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为担任中级职务后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答辩
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标准,重基层服务,重推广业绩,切实把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二)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附件: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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