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岳阳市农业产业专场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创新本土农业农村人才评价机制,激发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农业技术人员队伍,推动“三农”事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中、初级职称专场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岳阳市内企业、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非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年度评审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人员(含退休返聘)不得参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技术人员及新型职业农民参照执行。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且专场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参评专业
岳阳市农业产业专场评审专业设置参照《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要求,参评专业为农业系列农业工程(0701)、土壤肥料(0702)、植物保护(0703)、园艺(0704)、农学(0705)、畜牧(0706)、兽医(0707)、水产(0708)、农业资源环境(0709)、农业机械化(0710)、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0711)、农村合作组织管理(0712)等12个专业,设置初级和中级。
三、申报与评审方式
为确保评审安全,2025年度我市农业产业专场职称评审采取线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既要完成网上申报,又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个人职称申报操作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二)用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用人单位初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四、申报参评基本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省农业系列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29号)要求的申报基本条件,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体现农业专技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遵循“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制定专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一)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正常申报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农业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农业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
(4)具备中专(含高中、职高)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5)获得农业相关专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 级后,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并经单位考核推荐。
2.破格申报要求:
(1)未获得初级职称,且业绩成果条件达到中级职称的业绩成果2项及以上(中级职称的业绩成果要求参照湘职改办〔2018〕29号文件执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破格申报:
①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 师)班毕业,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③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④具备中专(含高中、职高)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班毕业,长期在乡镇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2年及以上。
(2)不具备中级职称正常申报要求,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卓越业绩、贡献突出且业内认可,或长期(10年及以上)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近3年度连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2名以上同行专家 (具备高级职称3年以上)推荐,且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1项及以上,可破格申报: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农业丰收奖二等奖及以上。
②直接主持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推广项目、新产品研制, 通过市厅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地市及以上先进水平 并被评为县级及以上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③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年会或省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研讨会发表或入选第一作者论文1篇及以上,并在市厅级及以上刊物或专业学会年会、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评上等 级)第一作者论文2篇及以上。写作.指导.加微med126v
(二)初级职称申报要求
1.正常申报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见习期满且考察合格;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未取得初级职称(员级),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3)具备中专(含高中、职高)学历或技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未取得初级职称(员级),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
(4)获得农业相关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3)一式二份,及参评资料与相关材料。职称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表格可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表格下载-“职称工作常用表格”栏目查阅下载。
2.申报职称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到材料报送起始日,即2025年4月2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5年度农业产业专场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单位初审
推荐单位(组织)要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评材料中的复印材料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真实性,审核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
(三)申报参评途径
申报对象参加农业专场职称评审,由所在地各县市区职改办推荐。负责推荐的单位对申报参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后,汇总报至各主管部门。线上申报流程: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公示、推荐上报----县区人社局专技股审核----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终审机构(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报送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全市农业产业专场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25日),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岳阳市花板桥路与建湘路交汇处),市农业系列职改办:0730-8687986,市职改办:0730-8882310。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 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精神,中级评审费为215元每人、初级评审费为110元每人。
六、参评材料要求
(一)不搞论文一刀切。岳阳市农业产业专场参评人员提交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参评论文(代表作,没有可不提供)。申报人的代表作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可提供一篇2000字以上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技术推广文章、技术解决方案等作为参评论文。评审时不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实行“一票否决”。
(二)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岳阳市农业产业专场参评人员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强制要求,但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的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三)继续教育等要求。岳阳市农业产业专场评审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但提供《岳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等材料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可参考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服务”专栏可查阅),申报单位按要求收集汇总中、初级职称参评人员的《登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等材料,于4月16日至4月18日到企业(单位)、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人社部门统一核验办理《学时认定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
七、责任追究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人社部《关于<职称评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要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若违反相关纪律,分类责任追究如下:
1.申报人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承诺,且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申报,或者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等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2.申报单位责任追究。遵循“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申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责任,放纵、包庇、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等违规行为之一的,责令期限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职称评审期间,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个人职称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2用人单位初审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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