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职称管理部门: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二○一○年本市将继续开展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转评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好相关工作。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相关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的“职称专家栏”和上海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的“网上办事”栏内“办事项目”中查询或下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
二○一○年六月十日
一、转评对象
本市郊区(县)中,已取得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的乡(镇)、村级企业单位在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时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二、转评条件
取得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农村中级职称,经过两次注册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非建筑及相近相关专业者,从事申报专业工作年限须10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工程建设中业绩突出,同时符合下列两个及两个以上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农村工程师职务期间两年考核优秀,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推荐。
(2)任农村工程师职务期间,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或撰写过两篇以上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具有专业价值的技术报告。
(3)完成的项目获得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技术奖励,或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须提供证明)。
(4)完成一项以上研究、设计项目,经实践检验和专家评议,公认有创造性和新颖性,或提出一项以上科技建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可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分别按上海市人事局沪人[2007]54号文和沪人[2008]26号文规定办理。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市人事局沪人[2008]38号文规定,申报者须提供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五、论文要求
转评申报对象须提供主审论文1篇。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内容,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或本职工作情况,否则一律不作为论文处理(未发表的论文评审时将由专家审定,如发现抄袭或疑似抄袭,申报者将不予通过)。
六、申报材料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在(http://e-nw.shac.gov.cn)的“网上办事”栏内下载,必须用16K纸。
2、个人综合报告一式十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一。
3、公开发表的论文一篇,原件及复印件( A4纸)各一份,复印件须附刊物的封面及目录。未发表的论文一篇,须提供打印稿(A4纸)。
4、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按上述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获奖证书中的获奖对象如为单位,须提交本人所起作用的证明,否则将不作为获奖证明。
5、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二
6、二寸彩色脱帽照片一张。
7、评审材料目录,(材料目录粘贴在材料袋上,注意:申报专业必须填写),见附件三。
七、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的收取时间定为2010年8月1日至20010年8月31日(双休日除外),逾期将不受理。
八、申报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莘凌路130号2号楼407室。
联系人:应向明、周君芳。
联系电话:51518060、51518186
2、各有关区、县人事局材料受理点。
九、申报费用
每位申报对象收取评审费用人民币500元 。
附件:一、个人综合报告
二、承诺书
三、申报材料目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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