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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2025农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指南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5/7/9

关于报送2025年度荆门市工程、农业、档案等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25〕1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工程、农业、档案、中职教师、党校教师、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等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程、农业、档案、中职教师、党校教师、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

1.全市企事业单位中拟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市直企事业单位(含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中拟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并符合工程系列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

2.全市用人单位中拟申报农业、档案、中职教师、党校教师、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并符合相应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

(二)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包括按政策规定延迟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5.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评审条件

各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相应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具体可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查询(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

三、有关政策

(一)申报推荐

1.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双肩挑”人员应提供近3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事业单位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

2.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3.外地在荆单位或外地需委托代为评审的,按《湖北省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按规定参加2023、2024或2025年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申报本次评审,申报的专业和级别必须与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和级别及实际工作岗位一致。免于水平能力测试人员需在网上申报前5个工作日按程序逐级到市职改办审批。

(三)转评和破格。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转评。不具备规定的学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转评、破格的申报人员应在网上申报前5个工作日按程序逐级到市职改办审批。

(四)时间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五)高技能人才贯通评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贯通领域职称评审。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中(初)级职称认定及档案初级职称确认不通过网上申报,按规定报送纸质材料;其他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经逐级审核,报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上传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点击申报专区“职称申报”栏进行申报。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选择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附件3),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单位审核。每个申报项目均应上传佐证附件材料,一个佐证附件材料制成一个PDF上传,对论文佐证附件材料需提供检索页、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页。企业申报人员还需在附件中上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审核公示,逐级推荐。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过单位用户入口(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等网传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无违法失德情况,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退回至申报人员进行修改后再行申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及时推送至市职改办。

(三)复审报送纸质材料。经市职改办网上审核通过后,个人参照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1)整理报送纸质材料。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对个人报送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纸质材料须和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或更改的不予受理。各县(市、区)职改部门须将本地材料统一造册后集中报送;市直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造册后集中报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由单位造册后集中报送。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申报时间从7月14日至8月15日18:00止;审核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8月18日至8月29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0号荆门市人社局九楼908室,联系电话:0724-2333198。

各地各单位应按照审核受理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材料的人员逾期将不能补报。

六、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职称150元/人、工程系列助理级职称60元/人、工程系列员级和其他系列初级(助理级和员级)职称80元/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诚信申报。申报人员应始终将诚信放在首位,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三)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各环节工作流程,加强评审全过程监管,对重点环节实施重点防控,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包下载:工程、农业、档案等专业申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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