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农业技术、
农业工程和林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通 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生态文旅区社会 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 知》(淮人社函〔2025〕58号)要求,经市人社局同意,淮 安市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和林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工作拟于2025年下半年进行,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组织申报 及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工程 和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 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 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 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 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 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和林业工程中级的申报按《江 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7号)、《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苏职称〔2021〕28号)、《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 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5号)设定的专业 类别和资格条件执行。
( 二)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淮人社函〔2025〕58号)精神,面向企业开通 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 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 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须 至少获得两次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含省农业丰收奖及相 应奖项)二等奖以上奖项,并为奖项主要完成人,同时由2 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 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 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 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 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 效衔接。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 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 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 〔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 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市直企事业等单位人员申报农业技术、农业工程 和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可一并申报报送相关 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 人 办 事 中 的 人 才 人 事(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选择“职称评审申报”),
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要求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0月20日,逾期系统将 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与相关原件材料核验后,在《个 人业绩材料》的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核实人姓 名、核实日期,并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及其申报评审材料在本 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关申报表格上盖 章,并出具公示结果报告,装入个人业绩材料中;如有异议, 对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核查处理。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 合规定的,不予受理。(自由职业人员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 在村或社区审核、盖章、公示。)
(三)相关部门复核。县(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 门对照原件,逐一核实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申 报表、《个人业绩材料》封面上盖章后,将审核通过的申报 人材料报至当地职称主管部门复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 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 正的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内导出带水印, 一式3份 ) ;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1,A3 纸打印,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 文档);
4、《个人业绩材料》1套(装订顺序见附件3);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5、申报评审材料须装入材料袋,以一人一袋整理,填写并粘贴封面(附件4)。
6、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可溯源。
(二)申报评审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20日。请各县(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有关 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职称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5,盖章件及电子文档)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 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 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2024年申报评审未通过人员,此次申报须提供新 的业绩或成果,否则不得连续申报。
(三)报送材料时须附原件审核。
(四)收费标准:初级评审费为80元/人、中级评审费 为200元/人。评审费由报送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集中交纳。
联系人:吴玲,联系电话:80821628。申报人如有疑问, 可加“淮安市农业职称交流群”进行咨询 (QQ 群 号 679202945)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政府北楼818室。
附件: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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