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 《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25〕49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
企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以及在我县就业创 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 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当符合《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25〕 49号)、《太湖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审标准条件》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未按规定时间、 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申报程序
登陆https://zjpt.ahrs.org.cn:8009/#/homepage( 专 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点“职称申报” → “个人登录 转安徽政务服务网” → “个人用户用身份证注册登录” →按页面提示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8日—9月30日、单位线上审核时间为9月25日—10月1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 确认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的纸质材料为: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一份(单位汇总 填写)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审核通 过后,可经申报系统自行导出打印,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 冠彩色照片,待评审通过后原渠道退回,由个人和所在单位 妥善保管。
3. 《太湖县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事业单位提供)
四、评审要求
1.今年起,实行职称评审“盲评”。评委盲抽。我局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评审系统自动匹配、随机产生。材料盲审。评审系统自动分配评审材料。过程盲评。申报人员及其业绩材料关键信息打码屏蔽,姓名以编号序列号代替。
2.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 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 费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
太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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