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雅安市农业系列副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单位,市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雅安市农业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
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专业
(一)农艺专业:包括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包括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包括从事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基层倾斜政策。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2.“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4.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5.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六)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
申报人员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四川
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如需破格申报,请在个人申报时在“申报类别”选择相应破格类型。
四、双定向职称申报
此次一并开展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定向职称申报工作,请申报人员在进行个人申报时在“申报类别”选择“双定向”,具体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双定向”工作的通知》(雅农发〔2023〕94号)执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线下答辩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二)申报流程
1.县区单位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所在事业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接收。
2.市属单位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所在事业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接收。
(三)系统操作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8:00(逾期未提交至评委会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退回后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8:00。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8:00。
(四)材料报送
由各市级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经办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导出)纸质版、推荐函1份(附件1)纸质版、《申报评审农业系列()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1份(附件2)纸质版及Excel版。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B338办公室。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8:00。未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六、材料填写说明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评委会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证明。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系统显示社保缴纳单位与推荐用人单位不一致的,应由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3.学历学位证明。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验结果。
4.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5.职业技能等级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6.工作经历证明。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专业考试成绩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8.任现职前主要业绩成果。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9.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选择符合条件的政策进行填报并逐项上传佐证材料。此项不能全选“其他业绩成果”,至少需要有一条符合列出的政策之一。
9.继续教育情况。填写与考核情况相同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0.现职称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申报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1.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
(2)其他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不在系统预设模块但申报人员认为应报评委会知晓的材料。
(二)单位审核材料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原件可直接扫描上传系统,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在“公示附件”栏上传雅安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附件3)。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栏上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材料。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党风廉政情况、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等,不得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水平,并明确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资格复审及答辩
(一)评委会审核接收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及答辩。
(二)参与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交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供复核,同时交评审费及答辩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320元。
(三)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的从事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考察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
(四)资格复审与答辩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评审公示及审核确认
答辩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办公室组建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九、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经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在基本信息、业绩、年度考核等方面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材料审查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
(四)今年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职称,请各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熟悉流程、填报信息,预留各级单位审核时间,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如有退回及时按意见进行修改提交,逾期未提交至评委会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
十、咨询方式
雅安市农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3606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电话:2224855、2220125;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5982396484(运维微信同号)、18582368002(运维微信同号)、19113903952(运维微信同号)(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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