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5〕12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阳泉市2025年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指导下,由阳泉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经济组织中,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等专业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的专业技术人员;
4.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
5.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三、评审条件
(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1.职业道德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履职尽责,热爱“三农”,勇于改革创新,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起骨干作用。
2.学历及任职年限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聘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4年及以上(2021年底前);或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聘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2年及以上(2023年底前);或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根据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分类,所学专业为工学门类的(包括农业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的各类二级专业,例如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电气化专业),不认定为农学类专业及其相近专业。
3.考核要求
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学术水平及业绩成果
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任助理期间在有期刊号的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以独立或以排名第一发表的,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的论文一篇。
(2)能对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初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工作,编写专业教材资料和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资料至少1万字;或能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技术推广工作计划、规划;或对所从事专业技术理论有较深的研究,其学术研究成果对生产和专业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或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总结,形成调研报告。
学术研究成果,编写的资料、计划、规划、调研报告至少有2项,经本单位认可,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3)了解本专业学科技术动态,能主持开展科学实践和群众性科学活动,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农村技术承包奖。
5.其他说明
不具备规定学历者,除要求符合以上学术水平与业绩能力外,还须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或在省级以上技术能力竞赛中取得前10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1.职业道德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爱岗敬业,热爱“三农”,勇于改革创新,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起引领作用;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聘任技术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3.考核要求
申报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学术水平及业绩成果:
申报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了解本专业学科技术动态,能参与开展科学实践和群众性科学活动,参与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获得一定层次的科技奖励。
(2)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工作计划、规划;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总结,形成调研报告。至少有一项工作计划、规划和调研报告得到本单位的认可,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3)能对农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自主编写专业教材、教案资料1万字以上。
四、其他条件
(一)推进落实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5〕111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
(二)做好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农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农业系列助理级职称,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设立绿色通道
1.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首次申报参评职称,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层级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有关规定考核初聘相应职称的,根据规定的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上一级职称。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4.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一律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取得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可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布的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直接认定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评聘分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并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二)单位审核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审条件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报告。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专人进行审核,并组成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推荐意见函。推荐意见函需标明申报人学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研究同意推荐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管理松散、把关不严的,要视情况进行工作约谈或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逐级审核申报。属于市直部门、市属企业或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报送。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各县人社局审核,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不接受个人报送评审材料。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
六、送审材料要求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A4纸双面彩色打印装订,一式3份,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2.《阳泉市农艺(畜牧、兽医)师评审综合考评表》(A3纸打印,一式15份,不得与其他资料装订);
3.《阳泉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报告》(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4.《阳泉市农业专业技术职称初审表》一份(A3纸打印,打印在整个页面内,一式2份);
5.本单位出具的“三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情况报告及推荐意见函;
6.县(区)及以下单位人员出具县(区)人社部门推荐函。
7.相关材料复印件合订本1套。包括:目录、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聘任合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批表、学术论文所刊登的版面、检索页、调研报告、历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时需携带原件,原件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本人。
七、相关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表格样式打印装订,请登录阳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http://nyncj.yq.gov.cn/),并用A4纸质档案袋按个人分装标记,所有表格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2.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填写内容不得夸大,更不能有虚假,必须按照要求格式打印、装订。对推荐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严格做好“三公示”工作。对“三公示”的结果无异议,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各县(区)由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注推荐意见并经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方能上报。发现评审材料失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舞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3.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阳泉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答辩。主要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及支撑材料为依据,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的有关政策、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岗位履职等情况进行答辩。答辩实行末位淘汰制,淘汰率不低于10%,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聘任时间以本人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5.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报送地点:阳泉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7号320)
联系电话:0353-3308099
6.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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