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农函〔2025〕64号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农业 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休宁经开区管委会,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休 人社秘〔2025〕112号)《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 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精神,现将我县2025 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休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 蚕桑、畜牧、兽医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职 称。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县就业的自 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 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 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由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 行逐级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 10月20日至11月5日(逾期新增申报不予受理),县主管部 门及县人社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2.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http//hrss.ah.gov.cn/), 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 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 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 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 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 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 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年龄、学历、资格证书、业绩、论文、继 续教育、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实行聘任制的企事 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申报材料为 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传)。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及业务工作总结等,应是申报人 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主要提供 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各 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必须提 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案、 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所在单位 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 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 专业相关。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查重报 告(仅限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三家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 论文数据库提供的查重报告),申报人对查重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 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 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 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若申报人学历 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不一致,在完成正常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再 增加专业科目初级100学时。
4. 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 人社局核准的《休宁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 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时间 为11月10日至11月15日。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 《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主 管部门出具,如:为民服务中心人员申报,主管部门为乡镇人民 政府)。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 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 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4.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县农 业农村局717办公室。
联系人:陈婕,联系方式:0559-7512048。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职称评审“盲评”。今年起,职称评审采取“评 审盲抽、材料盲审、过程盲评”。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 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均不得 出现个人相关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 年申报资格。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 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 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 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 任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行资 格审核 AB 岗实名制,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 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 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 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 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 称政策规定的。
(四)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 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 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 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 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关于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以上费用在报 送纸质材料时集中缴纳。
附件: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
如果有朋友想要了解关于职称论文怎么发表?如何投稿?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为您解答。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