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 人社秘〔2025〕4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 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 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 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 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在农业系列专 业职称申报截止之日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申报;否则不可 以申报。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 农人〔2020〕141号)等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 行。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11月12日 — 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各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 http://hrss.ah.gov.cn/
3.登录方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点击“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 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 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 证码进行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 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 进行操作。登录成功后,选择“2025年一桐城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 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 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上传)。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 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 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见《职称申报材料打码 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相关敏感信息, 一经发 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初级职称提 交的专业技术报告,需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能体现本人技术 水平,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不得以日常工作总结代替专业技术 报 告 。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 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均需 有本人签字)。
5.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 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或 涉密材料可通过线下报送(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 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业绩材料)。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 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 统内下载),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无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评审 表可系统内打印。
四、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任职 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 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 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 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 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学时。
(二)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 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 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 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 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 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 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 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 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申报人有关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对履 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 行。
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551-63687880,65329082。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咨询电话:6699718
附件:
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2 0 2 5 年 1 1 月 1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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