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山西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须知
2025 年我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申报、审核及反馈。请申报人员和各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主管部门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s://rst.shanxi.gov.cn) →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申报、审核、下载等操作。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农发〔2025〕57 号)、《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端)》《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单位端)》及本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 日 —12 月 31 日, 申报人员须在该时间段内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到期系统申报通道将自动关闭。届时未完成线上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至 2026 年 1 月 7日,各市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务必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前完成审核( 1 月 14 日前完成二次审核),否则申报材料无法传到评委会。
特别提醒:
1.【个人申报设置】中,【评审方式】选择“评审”。
2.县乡人员申报正高,【申报职称】只能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3.【申报方式】务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正确选择 “正常申报”“同级转评”“破格”等类型。
二、申报流程
——区县级及以下单位评审流程
★民营企业申报人 →县(市、 区)人社局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民营企业申报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园区企业)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 省高 评委
★国有企业申报人 →县(市、 区)国资委或行业主管部门 →县(市、 区)人社局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县级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申报人 →县(市、 区)主管部门 →县(市、 区)人社局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县(市、 区)委、县(市、 区)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 →县(市、 区)人社局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市级单位评审流程
★民营企业申报人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国有企业申报人 → 市国资委或行业主管部门 →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市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申报人 → 市主管部门 →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市委、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 →市人社局 →省高评委
——省级单位评审流程
★省级主管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 → 省级主管部门 →省高评委
★国资委监管的 18 家省属企业及其他省属企业(含金融企业) 申报人 →企业总部 →省高评委
评委会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打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纸质材料,逐级推荐盖章后,交由各市农业农村局、各主管部门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主管部门按要求汇总整理,统一报送评委会 → 申报人员按通知参加答辩。
线上申报资料评审分为主管部门初审和评委会复审。审核结果有三种情况:通过、不通过、 已退回。审核状态显示“不通过” 的,终止本年度申报;显示 “ 已退回” 的,为主管部门或评委会分别给每个申报人一次修改完善重新提交的机会, 申报人须根据 “驳回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后,在审核截止日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申报。显示 “ 已退回” 的, 申报人可在系统中看到审核截止时间。
请各市、各主管部门初审后合理设定二次提交时间,务必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前完成二次审核,之后经评委会退回申报人员修改完善重新提交的, 由评委会终审,无须主管部门再次审核。
三、系统填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完整,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检查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因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按规定上报导致无法参加评审的后果, 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2.申报人员须认真选择填写并核对个人申报信息,严格按组织认定的 “ 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填写,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加盖的公章名称一致,如所在单位发生名称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名称为准。如因个人信息选择、填报错误而影响评审及电子证书的正确性,后果自负。
3.申报人员须在填报前认真核实确认单位基本信息,准确选择 “单位行政区划级别”“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进行填报。如因个人选填错误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参加后续评审, 申报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4.上传材料为 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B。若前期准备的是多个资料图片,须将其转换为单个 PDF 文件后上传。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照《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农发〔2025〕57 号)要求,提前准备个人申报材料。 印证本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条件等证明材料,均以原始证件、文件和已经出版发行的刊物、书籍为准。
( 一)基本条件上传资料要求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历信息从中专开始填起,特别是要准确填写本人取得的第一学历(全日制)和最高学历,各阶段学历须根据实际上传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证明。
*需要由 3 名正高级同行业专家推荐申报的,须同时提供 3 名正高级同行业专家职称资格证明、每位专家亲笔署名推荐信
2.资历条件证明材料
( 1)聘任职称。现任中级( 高级)职称,须上传对应的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聘任期限应连续完整。事业单位须上传任现职以来的工资调整审批表。转评人员须上传原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至现中级(高级)任职后连续聘任证明材料。不实行职称聘任制或不能提供聘任文件的企业,须上传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聘任时间为必填项,漏填系统无法通过)。
( 2)聘任职务。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须上传流动前后的任职文件。流动到事业单位的,将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职务合并计算,担任科级累计满 5 年或副处、科级合并计算满 5 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任职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流动到企业的,与企业同类人员进行比照,累计达到相应层级规定任职年限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起,须上传劳动合同、职务或职称聘任文件等相关印证材料。
( 4)考核条件证明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上传年度考核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须提供近 5 个年度。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上传公务员考核表或者企事业单位考核表并加盖公章,两类表格共须提供近 5 个年度。考核表没有固定格式, 以实际档案为准。
(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5 号)规定的要求填报。继续教育为任现中级(高级)职称后参加的,须上传培训毕业(结业)证书或能够证明本人参加相关学习的通知、文件等,最多填报 5 项。
( 6)学术团体证明材料。 学术团体指省级及以上本专业一级学会。本人团体职务为理事及以上职务的,须上传现任团体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 7)荣誉奖励证明材料。荣誉奖励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个人荣誉,须上传奖励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 8 )职称考试证明材料。 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作限制性要求,可提供相关材料作为参考。
( 9)“三公示”证明材料。用人单位 “ 三公示” 的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须按照评审条件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 民主评议意见公示 3 项内容,分别上传现场公示照片或者网上公示的网页截图(公示单位必须是推荐申报单位,非单位所属部门,公示地点可以是单位较为醒目的公共区域或单位内部网站)。
( 10)本人照片。上传个人近期彩色白底 2 寸免冠正面照(近一年内拍摄、免冠露耳、着正装),格式 png,尺寸35mm*53mm,像素 413px*626px。必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上传,否则无法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 二)任现职期间主要工作业绩
上传资料要求任现职以来,符合文件要求的工作经历( 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相关内容均在本栏目下对应填写,须上传印证材料,印证材料中体现本人的部分均须做出标识。用人单位、各市、各主管部门要对提交的申报资料和信息进行涉密审核,如有涉密需做脱密处理后才可上传及报送。
1.项 目。 申报人务必按 “项目等级、立项文件、个人角色、个人排名、验收或结题(鉴定)报告、经济或社会效益”等要素分类整理材料,并添加醒目标签。须在印证材料中用 彩色笔清晰地圈出本人部分,同时提供能证明个人排名的官 方文件。
*必须同时上传《业绩证明》,条目式列出本人任现职以来参加项目的主要信息: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实施范围、
资金规模、任务下达单位、本人角色/分工/排名、验收单位、经济效益等,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名并签署“情况属实”,加盖公章。
如因上传项目材料杂乱导致审核困难或关键信息缺失,将直接影响业绩成果认定。
*注意:正高级农艺师业绩成果要求第( 11)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业绩成果要求第( 8)条、省市级高级农艺师业绩成果条件第( 8)条、县乡级高级农艺师业绩成果条件第( 7)条仅适用于: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岗位且从事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专技人员,或从工程系列(农机方向)转评农业系列的专技人员。
2.课题。 印证资料至少包括课题等级、开题文件、个人角色、个人排名、结题验收(鉴定)等要素。同时须上传《业绩证明》,表明本人角色、承担的实际工作、做出的具体贡献和取得的效果(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名并签署 “情况属实”,加盖公章)。
3.奖项。印证资料至少包括奖项等级、奖项证书或文件、个人角色、个人排名等要素。
4.专利。须为已经授权并取得证书的有效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本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初审合格通知书、专利公报公示、实质审查意见、授权通知书等原始申报材料。发明专利被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5.标准规划等。须为已经批准并正式颁布实施的有效文书。
6.论文。 印证资料包括封面页、 目录页、正文页、封底页和检索页(在杂志显示 “刊号”处划红圈标明,在目录中标题及姓名下面画红线标明),检索须为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之一的检索页(详见附件)。
7.著作。 印证资料包括封面页、体现本人角色及字数的内页、 目录页、封底页、检索页,检索须为国家版本数据中心 “CIP 数据核字号验证” 的检索页,同时须加盖本单位人事( 职称)管理部门公章(详见附件)。
8.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总结报告、
技术咨询报告、学术交流报告等研究成果在此处填写和上传证明材料。上传的各类报告须符合学术技术条件中有关规定,能够印证本人角色、转化采纳等情况,不得上传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报告。
9.新品种审定、技术技能竞赛等相关业绩在 “其他”处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
( 三)答辩材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须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专业技术总结和答辩论文模板,并按照规定格式(正文要求:单倍行距,仿宋 GB2312, 四号,标题格式已由模板自动生成不得更改)完成专业技术总结、答辩论文内容后,保存为PDF 格式文件再上传系统。
申报人员须确保答辩材料、专业技术总结中涉及个人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地域等信息一律修改为“本人、某单位、某部门、某市(县)”等,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地域、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评审资格。论文答辩材料须与期刊内容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申报内容作假处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得超过 2000 字。
五、纸质材料报送
评委会审核完成后,通过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见下)。各市农业农村局、各主管部门须在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审核汇总通过人员材料,安排专人统一报送至高评委,不接受个人报送。具体包括:
1.《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无需盖章。A3 纸一式 5 份,单面打印,每份在左上角胶粘,请勿用订书机装订。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包括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审核人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没有鉴定审核意见的,高评委不予受理。A4 纸一式 3 份,双面打印,骑马钉或左侧胶装,请勿用订书机装订。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无需盖章。A3 纸一式 3 份,单面打印,每份在左上角胶粘,请勿用订书机装订。
4.《答辩材料》,无需盖章。A3 纸一式 3 份,单面打印,每份在左上角胶粘,请勿用订书机装订。
工作要求:上述要求申报人员提供的纸质材料,须在评委会审核通过后, 由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并用档案袋包装结实。材料均有防伪水印,不接受自行印制的纸质材料。另外,专员以市为单位,汇总报送《推荐函》1份,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由市级人社部门出具,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省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
附件: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