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逐级推荐审核制度,经用人单位审核审议、内部公示、主管部门推荐、有关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提交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推荐,严禁越级审核推荐。凡违反审核推荐程序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二、用人单位应结合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推荐审核申报主体责任,明确推荐审核责任人,加大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力度,对处于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等不符合职称申报情形的,不得进行审核推荐。凡违规审核推荐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三、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应认真核验、鉴别论文的真实性,对系统标记为风险刊物的学术成果,应根据申报系统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提示自行进行核验,防止申报不符合规定的论文。凡在假刊、套刊上发表论文的,将撤销职称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农业系列、工程系列(建筑工程系列住建行业除外)职称申报,需分别提交县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方可提交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审或推荐评审。
五、各系列(行业)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以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为准。
六、2024年度职称评审、证书审验、职称认定等业务,可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www.gxrczc.com)进行申办。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股(联系电话:6218723)。
?
附件: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4〕13号)
???????????????????????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年7月16日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
?
?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