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有关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2022年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迪人社发﹝2022﹞57号)、《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全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拟定于9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2022年9月。
二:范围对象:全州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事业基础科研、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农机、渔业、水产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送材料时间:2022年8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职称人员(含变更系列和破格晋升)一律使用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请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下载),统一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不得复印、不得粘贴,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18页);申报定向评审的请使用附件4的表格(16页,请在首页“申报职称”一栏明确申报层级(州级、县级、乡镇级)。每份评审表都必须粘贴近半年内标准相片。填写评审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每张表格的填写内容要与标题及要求相一致。
(二)附件材料一套:要求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毕业学历及全部函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考核证书(履职期间所有聘任考核情况,需有2022年度聘任情况),各种培训、进修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未装订者不予受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包括签名日期)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必须是红章)。各用人单位出具职称申报公示及公示结果的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时间不能作履职起算时间,履职时间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约之日起算。
(三)申报高职、中职、初职的,要求附代表性论文3篇、2篇、1篇,论文要求必须为打印件各一式二份,注重论文的格式要求,出版的书籍可附上,把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后装订成册,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签署日期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四)申报定向评审的各单位必须出具空岗证明,严格在核定数额内开展推荐申报,严禁超岗位数额评聘,取得职称后即聘用到相应岗位(乡镇不受限);未出具空岗证明不予受理。
(五)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一是在专业技术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二是用人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五、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职改办要认真填写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请注意区分定向、非定向),上报材料时将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电子表格和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大于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姓名”。
六、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评审当月为截止时间,年限不足,不予受理。
注:中、高级评审时间均为9月,材料务必在8月8日之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和勇0887-8223917 572628038@qq.com
附件:1. 2022年度迪庆州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资审议、评审名册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定向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定向)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5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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