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农业技术高级职称定向评价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年农业技术定向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农业技术高级职称定向评价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申报填写。
推荐评审时,履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21年11月30日止。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勾选定向评审栏,粘贴在材料袋;
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一式两份,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必须按要求填写;
3.《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35份,A4纸正反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及证明材料等。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必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公示情况说明。经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二)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材料:
1.《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
2.空缺岗位审核确认意见1份,按人员隶属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正高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空缺岗位审核意见;
3.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推荐报告1份,报告应包括申报、审核、推荐及公示等内容;
4.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S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报送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与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
附件:1.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4.2021年度农业技术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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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和心甜,0886-36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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