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10号)《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强化兽医医政管理暨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逐级申报及资格审核,确定我省第十六批补充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7名,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兽医药政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
监督电话:0431-88906671
附件:吉林省第十六批补充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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