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包头市地区农牧民初、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包头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122号)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二)线下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必须胶装成册。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包头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122号)为准。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一式15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同时左上角装订成册),所附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所申报的材料评审完成后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所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
3.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申报职称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专利、奖项、荣誉等)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农牧民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再接收。12月18日至12月22日各旗县区农牧部门公示参评人员名单。12月23日开展农牧民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示初、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二)农牧民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接收申报材料,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接收高级职称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12月18日至12月22日包头市农牧局公示参评人员名单。12月23日开展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示高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联系人:李媛媛 胡雪
联系电话:0472-6169343
0472-5256016
包头农牧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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