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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与目标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玉林市玉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玉林市玉州区2026年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旨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二、资金来源与用途
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共计86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补助:共计54.7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
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国家主要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等工作。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者给予补助。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对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
2.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补助:共计6.3万元,用于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资金主要用于疫病监测耗材及诊断试剂采购、采样、送检、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支出。
3.兽医实验室及冷库建设补助:共计25万元,用于完善兽医实验室设施和动物疫苗冷库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采购更新实验室监测、诊断仪器设备,完善冷库及配备制冷设施。
三、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根据实际实施情况选择直接补助或先建后补的方式:
直接补助:项目资金下达后及时申请用于项目建设,一般由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承担实施的项目采取此方式。
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申请分次或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原则上由市场主体承担实施的项目采取此方式。
四、实施地域与期限
项目实施地域覆盖全区8个镇(街道)、86个村(社区),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
五、实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2.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3.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4.严格经费申报审核:严格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前需公示。
5.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档案,对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按时报送材料: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报送总结和绩效评价材料。
六、绩效目标
方案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次数、采集监测动物样品数量、建设兽医实验室及动物疫苗冷库数量等具体指标,并要求项目总成本控制在86万元以内,动物防疫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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