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经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同意,根据《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2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农业系列高
中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人员范围1.高级: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符合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经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中、初级职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2023年12月30日17:30前向学院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组织人事处 07957365515 监察室 07957365617电子邮箱:nygcjw@126.com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