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乌兰浩特市动物疫病与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师培训活动,全市16家动物诊疗机构的18名执业兽医师参加此次培训,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余份。

培训会上,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动物诊疗病例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学习新修订的《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药管理办法》以及《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同时业务人员强调,执业兽医师必须严格按照新的法规执行、规范填写病志,妥善保存处方、规范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的制度,并使用可食用动物兽药。分开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按规定处理并记录医用垃圾。诊疗活动务必确保安全第一,保障人和动物的安全。动物诊疗机构应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此次培训旨在规范执业兽医师病志和处方的填写,强调规范经营的重要性。接下来,动物疫病与动物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督人员将继续对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经营行为合规,从而确保动物诊疗活动在守法、合规、安全的状态下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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