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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同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3/10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2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并银发〔2020〕35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规金〔2024〕1号)规定,经审核尚利霞创办的大同市平城区哈宠盛世宠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印发《大同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县区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落实2024年中央、省、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协同提升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活力源泉。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872人(其中,中央资金培育1622人,省级资金培育2250人)。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培育人数不低于年度绩效任务的60%。全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要覆盖到拟建设的30个精品示范村,拟建设的270个提档升级村,根据乡村需求情况覆盖到村(附件1)。

(一)农业经理人。面向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年培育50人,资金标准为10000元/人,从中央资金列支。

(二)农村创新创业者。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全年培育100人,资金标准为4000元/人,从中央资金列支。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小微农企)、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骨干,全年培育572人,资金标准为5000元/人,从中央资金列支。

(四)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面向从事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村“两委”成员和农民中的热心人、明白人,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全年培育800人(其中,学法用法示范户254人),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从中央资金列支。

(五)高素质女农民。面向巾帼致富带头人、女新型经营主体领办人、妇女创业能手、返乡创业女学生等女性农民,全年培育100人,资金标准为4000元/人,从中央资金列支。

(六)种养加能手。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脱贫农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全年培育2250人,资金标准为1000元/人,从省级资金列支。

(七)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全年培育100人,从中央资金列支。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围绕特优产业,开展小杂粮、水果等特色产业培训和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及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等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四、专项行动

围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重点组织好十一项专项培训行动。

(一)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在左云县、浑源县、灵丘县、阳高县、天镇县5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重点县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品种、农艺、农机,加大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

(二)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各县区结合单产提升工程,强化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等玉米高产高效技术培训。阳高县、浑源县2个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结合当地玉米单产提升关键问题开展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示范展示和技术技能培训。

(三)油菜产业发展培训行动。左云县、天镇县2个春油菜主产区,针对油菜生产特点,围绕品种、农机、农艺、加工等技术环节开展培训。

(四)畜禽养殖繁育培训行动。主要面向养殖大户、合作社、企业,围绕良种繁育、高效养殖、疫病防控、牧草种植开展绿色发展培训、完善畜禽繁育体系、规范饲养管理技能、提高疫病防控水平。

(五)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训行动。重点在云州区、天镇县、阳高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云冈区,面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围绕露地蔬菜、设施蔬菜、设施水果、食用菌的栽培种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开展培训,提高设施农业科技应用率,促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

(六)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培训行动。面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两委”干部、村会计、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网格员,围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三农政策、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理论政策及“积分制”“千万工程”典型案例开展培训,培育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

(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行动。面向市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围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战略营销、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农文旅产业融合等开展培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产业带动能力。

(八)手工艺编织培训行动。面向巾帼致富带头人、妇女创业能手、返乡创业女学生,围绕工艺传承与挖掘、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开展培训,提高工艺水平和创业致富能力。

(九)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围绕玉米及大豆高质量机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谷子等杂粮全程机械化、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

(十)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6个重点帮扶县围绕产业发展,力争培育419名以上产业发展带头人,提升发展乡村产业的能力和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力争培育1520名以上种养加能手,提升脱贫劳动力技能水平。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十一)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每县区举办不超过20个班(2023年举办培训的村不再重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每个培训班安排4-8个课时,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其他整村进行的培训任务统一进行,也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但需在班级设置和资金支出方面做好区分。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乡村治理、移风易俗和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等工作。

各县区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和区域内资源优势开设特色产业示范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作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加强与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共青团、妇联、科协、大型国有企业等部门的工作联动。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对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对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绩效管理,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点内容。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等,组织参训农民对所有培育教师、基地、培育班组织和培育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农民满意度不低于90%。继续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技能评价的好经验、好模式,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引导农民群众学优争先。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在每月3日前完成信息录入作,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录入工作。

(二)完善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培育主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层次、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组织实施培育。市级重点组织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育和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县级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育。二是遴选培育对象。针对国家扩油扩豆战略需求,优先将从事粮食、大豆和油料的农民纳入培育对象,联合粮油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育对象;紧扣当地特优产业需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建立摸底台账;针对农民培育需求,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三是确定培育机构。农业农村部门可优选以往农民培育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或通过招标等形式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原则上每个县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不得超过5个。鼓励各县区在全省范围内优先选择50所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省级田间学校)承担本地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中得分70分以下、培育不达标准或未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不允许承担任务。四是优选师资教材。建立由各级农业农村及涉农部门、院校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乡土人才等组成的师资队伍,优选授课教师,建立授课效果考核评价机制。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万名农技人员和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乡村治理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组织开发线上精品课程和地方区域特色教材,严格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农业报刊,使农民可以及时了解农业农村政策和掌握农业科技新动向。

(三)创新培育方式。一是优化培训方法。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总要求,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综合采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时效。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鼓励各地组织参训农民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开拓视野。二是推动混合教学。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具体学时见附表2。线上培育服务费按培育资金标准的6%,由培育机构支付。三是开展学用贯通试点。在全市选择1个县、遴选100人实施学用贯通培养。试点由县级农广校牵头会同承担试点任务的有关单位和机构具体实施,培育期两年。培育对象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备较好的发展能力,优先考虑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群。

(四)严格培育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附件3),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县区级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每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培育机构要建立指导员制度,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培训机构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实训要优先选择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参训学员培育信息全部录入“山西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sx.yszn.net.cn)”,确保培育信息可查询。

(五)做好延伸服务。鼓励各县区创设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政策。整合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高素质农民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高素质农民开展信贷、担保、保险服务。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建立农民学分银行,将农民参训信息给予学历教育相应的学分转化和认定工作,促进农民终身学习。

(六)加强资金管理。一是明确资金用途。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可以支出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但严禁以现金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用于与培育无关的支出。二是细化支出范围。要依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支出范围,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三是加快支付进度。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支付进度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按月通报。培训班完成培训任务并进行资金审计后,原则上20天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和整改到位的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资金支付。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培育资金有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各培育机构要依据要求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附件:

1.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配表.doc

2.大同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doc

3.大同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开班申请表.doc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2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并银发〔2020〕35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规金〔2024〕1号)规定,经审核徐宪平创办的大同市平城区涛源门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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