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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农字〔2025〕67号 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3/14
2025年12月13日,济宁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25年度申报经济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联系电话: 0537-2315641、2316367通信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

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济农字〔2025〕67号).doc

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

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农业技术副高、中级和基层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数据库”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农业技术副高、中级职称申报范围:在我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在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有关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法字〔2023〕17号)、《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农法字〔2023〕16号)执行。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基层职称仅限在基层单位聘用,离开无效,累计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职称证书。鼓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基层职称评审。

基层事业单位,一般应在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内,统一组织推荐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其中,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执行。

(五)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六)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17号)规定享受直评等政策。

(七)破格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法字〔2023〕17号)执行。破格申报的,同时上传现专业技术职称聘书或聘文、所在单位出具的《破格推荐报告》、2名以上本专业具备正高级农业技术职称满5年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函(附推荐专家正高级农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农业技术中级不适用破格申报。

(八)对提交SCI(E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明专利等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量其提供的申报材料是否为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真实体现;对破格申报、改系列申报、复合型人才评审、“专精特新”举荐申报、高层次人才直通车等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量其是否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学术技术水平。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人员在评审前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采取个人述职和答题等方式进行,面试答辩合格方可参加评审。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加强职称诚信建设,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和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等业绩成果,通过网络核验等方式验证其真实性,严厉打击各类论文著作代写代发、虚假刊发、不当署名等违纪违规行为。凡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数据库”,在规定期限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职称的,由核准公布部门予以取消。

三、申报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报。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人报送的纸质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原件,所在单位填报,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5份(A3纸型,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

3.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正常查验学历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查验报告,可不提供证书原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约(聘书)(原件)。

6.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等次手册》)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

9.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附件3)。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投诉受理部门、投诉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经公示无异议虽有异议经调查符合申报条件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填写《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附件2),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

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2025年8月30日。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复印件及电子刊物。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在2025年9月1日至9日(节假日除外)安排专人报送。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0313房间。

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60元、360元。评审费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2.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3.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5.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6.档案袋封面

7.材料装订目录

8.2025年度农业技术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人员花名册

9.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附件1

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系统(涉密材料除外)。上传佐证材料每一项须准确、规范填写。没有对应项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里上传。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2010年高级农艺师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如论文、著作等),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保证上传材料清晰。

二、系统填报

(一)申报信息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应为申报人员所在的企事业单位,不能填写行政单位。

申报基层农业高级职称的,系统内的“申报系列”栏务必选择“基层农业技术”。

“现从事专业”,从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水产、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中选择。

(二)学历信息

全日制学历指参加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评审依据学历为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学历。严格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证书查询页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在学信网查询范围的可不用上传)。

(三)现专业技术职称

“获得现职称时间”按照鲁人社规〔2021〕1号文件执行,即:2021年5月1日前评审取得的职称,从公布时间起算;2021年5月1日后评审取得的职称,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的职称,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聘任时间及年限”是指现专业技术职称第一次受聘时间,以聘文或聘书为准;年限为聘任累计年限,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现专业技术职称通过“改系列”取得的,应先填写现职称信息,再“新增”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职称信息。

(四)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事业单位符合有关政策兼职的管理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五)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

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至少填写上传近5年(2020年度至2024年度)年度考核情况。

(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教育要求,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填报认定。评审材料报送时,提取近5年(2020年度至2024年度,或2021年度至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数据。

(七)工作经历。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上传相关文件、《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申报标准条件”要求分类填报,每种类型填写不超过5项(系统内没有明确填报分类的,选填至“其他”栏),总数不超过15项。

(1)“成果名称”栏。按照“(获奖)类型+获奖等次+成果名称”填写,如: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等奖:***的研究;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等奖:***的研究;品种权:***品种名称;发明专利:***专利名称;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论文:***论文名称;主编:***著作名称。发表论文为SCI(EI)及核心的,须在名称后面注明。

(2)“时间”栏。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或发表出版时间为准。

(3)“位次”栏。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报,如1/10、3/5等,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

(4)“等级”栏。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合作奖等奖励等级,或按照表彰发证机关等级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等。

项目/课题,是指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农业良种工程等,省部级指省政府(科技部门)或农业农村部下达,市(厅)级是指市政府(科技部门)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认定以立项通知、任务书、通过验收材料等为依据。其他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类社会组织项目/课题,以及其他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项目/课题,不予认定。

证书无申报人员姓名或单位获得的奖励成果,不能作为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获奖证明须上传获奖证书;表彰、专利、标准等须上传证书或佐证文件;论文须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包含出版信息)、论文正文等;著作须上传封面、作者信息、图书在版编目等;项目课题需上传立项通知、任务书、通过验收材料等。

三、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申报人员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和上传全部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不准确、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的,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退回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2

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单位名称:

申报人


申报专业


申报等级


公 示   情   况

公示地点和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材料


公示结果及

处理意见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社部门或

市直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由申报人单位填写。2、公示材料栏填写单位将何种材料进行了公示。3、公示结果及处理意见栏请如实填写,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情况的请填写“公示结果无异议,同意推荐”,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填写异议情况及处理意见。

附件3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  同志,至2025年12月31日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共   年。其中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部门)

从事的主要

专业技术工作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名):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

附件4

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申报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学位


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时间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


何时何校何专业

毕业及学制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盖章)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凭此审核表受理申报材料

附件5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被推荐

申报人数


“六公开”

内 容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

2、公开任职条件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3、公开推荐办法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单位领导





注:1.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2.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

 

附件6

 

档案袋封面

 

县市区


拟申报职称


姓  名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晋升方式

□正常晋升  □破格晋升   □改系列

 

附件7

材料装订目录

县  区


姓  名


工作单位


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 )份

兼职审批表

(  )份

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 )份

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  )份

学历证书

1、

学位证书

1、

2、

2、

英语证书


计算机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  )份

论文/著作




专 利




获奖成果

(科技进步奖、丰收奖等)




表彰荣誉




其 他




年度考核表


 

附件8

2025年度农业技术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呈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单   位

现聘任

(任 职)

资格

聘任

(任职)

年限

评审依据学历

专  业

是否事业

在编人员

行政职务

有无兼职审批表

(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需填写)

备  注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件9

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呈报部门

报送时间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

9月1日

泗水县、邹城市

9月2日

微山县、鱼台县

9月3日

金乡县、嘉祥县

9月4日

汶上县、梁山县

9月5日

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

9月8日

市直单位

9月9日

 

文件公开属性: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印发

山东省药品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24日-28日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面试答辩、专家集中评审。经评审,通过李坤等12名高级工程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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