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农业职称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职称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准确、逐一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评委会选择“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价方式选择 “ 申报评审”。
(一)《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 1 份,A4 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依次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 二)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 6 个月内在广元市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 三 )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查验报告。如属 2002 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 四)职称信息。电子职称证书或任职文件(凡广元市市外取得的职称,不能提供电子职称证书的需提供本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确认审批资料)。其中取得资格时间计算办法为:经评审取得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初定取得的,从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
(五)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内容上需如实填写该阶段从事的具体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字数不少于 300 字。
(六)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资料。
( 七)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资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标准等。
( 八)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逐项上传佐证资料。见刊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以及收录网站(知网、万方、维普)检索证明,未提供上述网站检索证明的由审核单位出具论文证明。 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版权页、编写人员名单页、 目录、本人编写章节首页等。
(九)继续教育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规定年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情况,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 60 学时。
(十)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规定年限考核情况,逐项上传《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享受激励政策需另外提供部分规定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的,需上传由各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出具的考核证明(模板见附件 2 )。
(十一)个人思想工作总结。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 字左右。
(十二)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上传系统的资料需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是复印件的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主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并公示 5 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人资料,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下一级单位。
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电话。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享受激励政策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享受政策理由。
三、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复审推荐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复审,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应重点对申报人业绩成果、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复审合格后形成综合推荐函递交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审查受理
评委会按照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 申报程序、评审范围等。
五、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由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高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进行。
六、结果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处理,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七、结果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通过职称信息系统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市农业农村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评审表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职称电子证书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 “ 四川人社”APP 查询并打印。
点击查看:广元市2026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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