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嘉鱼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全县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档案、文化艺术等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范围为在嘉鱼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文化艺术专业人员以及党校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以及在嘉鱼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 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 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参加评审职称;记入全县、咸宁市或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参加评审职称。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各专业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相应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具体可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 网(服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申报评审条件)查询。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zyjsryzcpd 13325/sbpstj/
三、申报渠道
(一)申报渠道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民营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可由劳务 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今年初级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之后再交纸质版材料。
网上申报地址:
个人申报职称通过浏览器访问
https://hbzcgl.hb12333.com/zcsb/#/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login.html进行审核。
各 级 职 改 办 与 评 委 会 通 过 V P N ( 账号、密码与原系统一致)访问进行管理。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6月5日至6月12日
2026年嘉鱼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申报材料全部实行网上评审。以下两项材料须逐级盖章后报嘉鱼县职改办:
1.从网报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2.从网报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统一从系统导出并盖章后逐级上报,各主管部门须参照系统提示逐级将意见呈报表导出后加盖公章,一并将盖章后的意见呈报表并入《评审表》并编印页码)。材料由各单位人事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个人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先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相关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数据录入必须保证与评审表、一览表、花名册的一致性、准确性,数据录入错误将影响职称评审结果及职称资格证书办理,请务必注意。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三份。一览表栏目中填写内容必须和附件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应同时上报经单位核实的《2026年度嘉鱼县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3) 一 式2份。
五、 申报审核时间及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4月7日至4月24日)。
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所有证书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均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真实有效”意见,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2.用人单位网上审核(4月7日至4月30日)。
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格式见附件4)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 “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单位公示表上传附件5,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非正式员工人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3.行业主管部门和县职改办网上审核(4月7日至5月15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及业绩材料、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人社(职改)部门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及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人员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
4.评委会办公室终审(5月15日至6月5日)。
各评委会办公室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本行业(专业)终审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
5.评审发文
各评委会办公室(含自主评审单位)按管理权限须在申报评审前5个工作日将本年度申报评审文件、评审工作方案上报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资格 审查、公示、评审方案、评审会议程、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情况。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人社(职改)部门报送评审情况综合报告,包括评审情况、公示情况、信访核查情况等。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或调查核实问题线索不属实的评审通过人员,由相应部门或单位按管理权限发文确认评审结果。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源头管理。为提高职称申报的规范化程度,所 有网上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申报人所有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科研成果、课题研究、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均应是获得现有职称后所取得的。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优化评审服务。本年度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人社(职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要大力宣传推广职称电子证书及证书信息查验渠道和方式,积极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三)严格评审纪律。评委会召开评审会时,应组织专家评委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湖北省职称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及年度评审工作方案、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并提出有 关评审要求和评审纪律,特别强调要坚守评价标准,严格 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要及时上报省、市职改办并取消评委资格,视情节轻重通报至所在单位。对违反评审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确保评审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方案和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完成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受理申报及评审范围,不得随意放宽审核把关要求和降低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五)做好信访核查。各用人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职称信访工作,对各类职称信访件按程序认真核查,核查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规定时限内逐级核查到位,并将核查时间、核查人员、核查方式、核查过程、结论性意见及处理意见(包括申报人员和审核推荐人员)等内容形成核查报告并附详实的佐证材料,按管理权限在评审前10个工作日报送人社(职改)部门。对在信访核查和处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实,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加强监督管理。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和《湖北省职称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市职改办将加强职 称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评审工作进行随时、随机抽查、巡查,以及必要的倒查、复查。各用人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审核,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评审期限的,将责任倒查,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本年度职称评审过程中,如遇其他职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5-6328200。
附件: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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